今天是:

社情民意您当前位置:首页 >>政协业务 >>社情民意

关于保护红碱淖湿地生态保护区的建议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671次     时间:2010年09月17日

      红碱淖地处陕西和内蒙交界的神府、东胜煤田腹地和毛乌素沙漠之中,近67平方公里的水面,是我国最大、最年轻的沙漠淡水湖,盛产17种淡水鱼类。沿湖有国家一级野生保护鸟类遗鸥,国家二级野生保护鸟类白天鹅等53种野生保护鸟类,生态环境良好。但近年来,红碱淖湿地生态区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诸多难题,亟待解决。
      一、红碱淖湿地生态区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水面萎缩严重。红碱淖形成于民国年间,历史最大水域面积为1996年的67平方公里(10.5万亩),目前仅为41.8平方公里(6.27万亩),湖水边线与1991年相比,最大后退830米。造成水面萎缩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降水量减少。1992年至2004年,年平均降水量401.95mm,比多年平均降水量428.88mm少26.93mm,12年间偏枯年份3个,偏枯年份增多,大气降水从总量和年际特征上均是减少的。二是地表河流补给量减少。流经内蒙的营盘河和蟒盖兔河是红碱淖最主要的补给河流,为了给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供水,伊旗未经黄委会和水利部审批,分别建造了营盘河和蟒盖兔河两座水库,将营盘河和蟒盖兔河拦腰截断,每天使红碱淖减少进水5万方,湖面每年下降60厘米。这样下去,预计十多年就会干涸,成为又一个罗布泊。而且,距红碱淖直线距离仅3.5公里的上游附近正在修建的总投资29.49亿元、年产800万吨的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马泰壕煤矿投产后,污染不说,一旦发生透水,红碱淖将会瞬间消失。
      (二)陕蒙边界纠纷。陕蒙双方边界矛盾的焦点在于对2001年国函发第(49)号文件的不同理解。“国函”49号文件中对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与陕西省神木县红碱淖地段的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了划分,这条行政区域界线将红碱淖原属神木县的部分区域划为伊金霍洛旗的行政区域,同时规定:“行政区域界线划定后,双方跨界居住村民的行政管理以及双方的土地、林地使用,双方农牧民群众的用水习惯,仍维持勘界前现状”。“国函”中的这段话讲的是勘界分行政区域界和资源实际使用界,这是两条界,不是一条界。从中不难理解:争议区在行政区域上归内蒙,行政管理权、土地等资源使用权归陕西。而内蒙伊旗认为行政区域界划定后,属于神木县五个村1300多户5000多名群众的合法土地、林草地也应同时归属伊旗。这个划界,红碱淖约六分之一水面使用争议不大,矛盾集中在陆地的归属和使用上。因为水面属于国有,相对易谈,而陆地全部是农民的到户土地,且神木和伊旗双方群众均认可,没有争议,但伊旗政府却要强行争夺我县农民自有土地、林草地等资源。陕蒙双方边界矛盾的实质是争夺红碱淖的旅游开发权。几十年来,双方相安无事,从未有过大的纠纷。现在伊旗也看好红碱淖旅游。没有沿湖陆地,如何开发?如何获得沿湖陆地,只能打着“国函”的幌子去抢占!为此问题,两省边界每年纠纷不断,边界问题也一直未得到明确解决。环湖路至今仍有7.5公里的路面未能打通,严重制约着红碱淖的整体保护与开发。
      二、对保护红碱淖湿地生态区的几点建议
发展不能急功近利,要和资源、环境、生态相适应,要合理开发和利用。红碱淖不仅仅是神木的,更是全人类所拥有的,应该把它作为中国的一个湖保护起来。为此,现就红碱淖保护提出以下建议:
      (一)积极申请将红碱淖列为“国家级自然湿地保护区”。由于两省边界问题,导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旅游市场秩序混乱,给统一管理、保护和规划造成极大难度。因此,请将红碱淖列为“国家级自然湿地保护区”,统一规划,整体开发。
      (二)按现有行政划界陕蒙所占红碱淖湖面的比例,共同投资股份制联合经营和开发红碱淖,可将新街到红碱淖方向的断头路与我方环湖路打通并拓宽进入景区道路,景区可挂双方县旗牌子,最终实现“双赢”。
      (三)加强对红碱淖水域的管理和监测。一是迅速放开已被截流的两条河流,确保地表水的正常补给;二是改善生态环境,加大对环湖1公里范围内的绿化投入;三是加大投入,为红碱淖所在区域争取人工降雨,确保遇到偏枯年和枯水年红碱淖景区降水量不减;四是建立气象观测点,定期监测红碱淖水面的升降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研究和解决红碱淖水域问题提供准确依据。
      (四)要求伊旗停办距湖面仅3.5公里的马泰壕煤矿,保护地下水,防止出现透水而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和可能引发的使湖水瞬间消失隐患;迁移红碱淖附近伊方所建的电厂、焦化厂、洗煤厂等污染性工矿企业,尽快终止矿区废物、污水进入红碱淖,严防湖水进一步污染,保护水生动物和鸟类的生存环境。
                                                                                          (神木县政协供稿)


供稿: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榆林市委员会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       联系电话:0912-3598656       传真: 0912-3598676
备案许可证编号:陕ICP备09011148号-1        技术支持:大一科技       本站访问人次:3348322

执行时间30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