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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林下中药材种植的建议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362次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近年来,国家对林草产业发展日益重视。陕西是重要的道地药材产地,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可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实现中药材的可持续生产,产生积极的生态效应。

为此建议:

1.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总结现有经验的基础上,科学规划、有序推进补种,在有条件的地域推广林下种植。由政府部门牵头,出台相关政策、提供项目支持,鼓励中药材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从事山区中药材种子选育,尤其是适合林下仿野生种植中药材种子的选育。

2.做好中药材鉴别科普工作。组织中药鉴定学和药用植物学专家,到乡村开展中药材鉴定讲座,为农民讲解中药材鉴别和采集的知识;在林下中药材种植密集的乡镇村落的房屋墙壁上,选择辨识度高的药用植物的图案绘制壁画,帮助农民在采挖过程中做物种鉴别。

3.扩大林下中药材种植规模。组织中药学、中药资源、中药鉴定、药用植物等方面的专家,在充分总结林下中药材种植经验的基础上,再选择若干适合林下种植的中药材开展试点种植,成熟一个、推广一个。

4.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对林下种植中药材,尤其是仿野生中药材的品质进行系统评价,结合多谱学技术获取与临床疗效相关的优质药材品质因子,揭示山区中药优良品质形成的科学内涵,助力陕西省中药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农工党榆林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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