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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中医医保政策倾斜力度的建议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2258次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为更好地发展中医药事业,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发展中医药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了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工作,促进中医药发展,特建议区域医疗保障部门在制定医保政策时,对中医医疗机构给予倾斜。

一是县级中医院住院起付线门栏适当调低。由于各医院的医疗技术、医疗设备、开展业务的不同,同等级医院的实际人均医疗费用和医保基金支付总额也不相同。中医院主要开展中医诊疗服务项目,手术、大型检查设备较少,与西医医院差距较大,因此在确定住院起付线标准时给予政策倾斜,适当调低起付线门栏。

二是将符合条件的针灸、康复、推拿等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根据目前医保政策,部分中医诊疗项目无法医保报销,导致相应疗效较好的诊疗技术无法推广(如臭氧治疗、宫氏脑针、敏化针疗法、药浴、红外线治疗、紫外线治疗等),建议倾斜政策列入医保报销范围内。

三是将符合条件的门诊病种列入门诊单病种报销范围内。目前县级中医院中医诊疗服务对象主要以关节疼痛、脑血管病后遗症、外伤后遗症、周围神经病变等为主,多数病变达不到住院标准,建议将其列为门诊单病种或者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

四是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收费标准。目前的现状是中医的诊疗技术收费标准远低于西医收费标准,这使得中医诊疗服务质量越来越被低估。建议通过调高中医辨证论治费、诊疗费、中医手法治疗费(如常规治疗刮痧、推拿、艾灸等),将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治疗项目纳入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调整院内制剂的价格等方式进行价格及医保支付改革。

五是适当放宽区域内西医师开具中药处方参与医保报销。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非中医类别医师开具中药处方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鼓励西医学习中医药理论,遵循中医药特点规律和辩证施治的原则规范,西医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建议西医师参加“西学中”,考核合格,医保局备案后,其开具的中药处方能参与医保报销,确实为“限制”西医开具中成药处方解绑,为中医药发展带来真正的利好。


(佳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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