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提案选登您当前位置:首页 >>政协业务 >>提案选登

关于在榆林市开始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资源的建议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586次     时间:2008年07月04日

2006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2004年3月山西省确定临汾市、吕梁市作为试点市。作为这次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对全省从事煤炭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由山西省地税局负责征收。据估算,每年可征收100亿元以上,征收的基金主要用于解决煤炭开采给山西造成的历史欠账,全面解决山西煤炭工业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此外,通过资源的有偿开发,政府实现了资源换资本的目的。从临汾市试点来看,通过资源整合和有偿开发,关闭了大量的小煤矿,资源的回采率大大提高。资源价款分配比例按照省、市、县2:3:5的比例分配,调动了个方面的积极性。仅临汾市收回资源价款300亿元,对境内所有煤矿成功进行参股管理,壮大了国有资本。同时征收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基金。

陕西省也被国务院列为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省之一,可是时至今日这项工作至今没有全面铺开,和我们的比邻山西相比进度非常缓慢。严重影响了我市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建议:

1、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组织专门机构,就榆林市开始实施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试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尽快提请省政府制定省《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在榆林市开始实施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试点工作。

3、对现有煤矿采取收购、兼并、参股等方式进行有偿整合,明确煤炭资源价款、收缴的方式、标准、程序及使用的办法,实现煤炭资源资本化的目标。

供稿: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榆林市委员会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       联系电话:0912-3598656       传真: 0912-3598676
备案许可证编号:陕ICP备09011148号-1        技术支持:大一科技       本站访问人次:3302479

执行时间26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