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协商
关于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题协商情况的报告
为了促进食品监管,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关心关注民生实事。根据市委要求部署及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市政协秘书长柴自军带领市政协教科委、部分市政协委员会同相关部门于8月下旬赴市区食品生产加工厂、大型商超、酒店、便民服务点等典型场所就“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视察,并召开了专题协商座谈会。现将协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一)制度机制建设和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信息化监管、执法经费保障等问题得以研究解决。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考核权重由0.5%提高到2.5%。二是出台一系列党政同责文件,织密织牢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三是食安办各成员单位组织了多次全市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及监管业务培训,全市食品监管人员专业素质、综合技能和业务水平得到了稳步提高。
(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防范不断加强
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共对32大类15262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使用抽检经费1349.09万元,所检项目合格14965批次,不合格297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05%,大宗食品的合格率近年基本保持稳定。市农业农村部门监测抽检1227批次。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计划抽检16248批次,比去年增加986批次,覆盖18大类51个品种64种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截至目前,抽检食品、食用农产品1880批次。市农业农村部门今年计划完成省、市县三级监测计划5136个批次。
(三)各项专项治理扎实开展
2020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备案、过期食品专项检查、粉丝粉条质量安全、流通环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流通环节冷藏冷冻食品、“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以及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网络餐饮、野生动物保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餐厨废弃物处置等专项整治30多次。开展执法联动138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9.9万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88份,接受投诉举报68起,停业整顿10户。全市破获食品类刑事案件21起、药品类案件5起,捣毁犯罪窝点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4人,刑事拘留55人,批准逮捕33人,移送起诉49人,涉案金额546.82万元。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资格的排查登记和对学校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小作坊提升工程、食品使用期限标注工作也稳步推进。
(四)智慧监管和分级管理有序推进
一是推进“阳光餐饮+智慧监管”系统工程,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和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目前,全市有学校食堂1363家,已实施“明厨亮灶”1311家、实现“阳光食堂+智慧监管”263家。二是全力推进风险分级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目前,全市有食品生产企业451家,已评定427家,(24家为新取证企业静态分值已评定)占比94.8%;有食品经营企业1.89万家,已评定1.48万家,占比78%,全面完成了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在重点品种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上,除部分企业停产外,已基本建设完成纸质版追溯体系,7家已建成电子追溯体系。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食品生产经营不够规范增大监管难度
我市食品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县市区及乡镇食品生产经营者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管理乱的状况普遍存在。部分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硬件设施不达标,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安全风险较大。从业人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规范等问题在偏远区域普遍存在。
(二)风险意识淡薄导致乡镇监管基础薄弱
我市农村红白事宴席食物,大多采取聘用乡村流动厨师或者村民自制的方式制作,设施设备简陋,聚集规模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较大。虽然全部乡镇已挂牌成立乡镇监管站,但因政府重视不够、风险意识淡薄,加之资金不足、缺人员、少设备,监管站形同虚设,监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比较突出。
(三)检测能力不足致使监管存在盲区
虽然县级有食品和农产品检测中心、镇级有监管站,产地准出实行企业自检合格为主,但因资金不足,检测设备不够,县级检测出现“不能检、检不出、无处检”的尴尬处境。企业自检设备严重不足,不能保证产地准出产品企业自检合格,不能满足保证质量安全的检测需求。一些食品流动摊点、建筑工地食堂、农副产品加工厂等地,监管难以到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四)监管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基层监管人员变动很大,新履职人员相当一部分不具备专业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不能很好地适应岗位需求,亟待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基层人员业务能力。
三、意见和建议
(一)全面提升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规模化和标准化,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产地重金属污染和假冒伪劣农资等问题,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严把准入准出关口。三是完善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形成全环节、全链条监管,切实把牢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四是加强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清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落实“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五是加强食品抽检监测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靶向性。六是加强培训教育,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监管部门协作交流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环节多,涉及农业、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执法、商务等多部门监管职责,各部门在监管职责上交叉互补。一是继续强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职能。通过舆情互报、风险会商、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相关工作制度,完善部门之间监管协作机制,避免出现监管盲区。通过示范创建、应急演练、节会宣传等日常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和配合,形成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构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议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各监管部门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发布日常监管、案件查处、事故调查、舆情动态等信息,形成有力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宣传声势。三是探索开展技术交流和成果共享。在实验室检测、数据采集等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在检测手段、人员培训、检测数据分析等方面探索交流合作机制,实现检测技术、检测手段、检测结果的研讨认证和成果共享。
(三)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在乡村,工作的薄弱环节也在乡村。建议市县两级多方呼吁,为乡镇管理所适当增加人员编制,保障乡村食品市场监管成效。积极争取资金,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稳定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基层监管服务人才体系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
(四)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
随着监管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网上稽查全面启动,对以人力监管为主的传统监管模式提出挑战。一是加强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信息化、网络化、实验室检验等新手段为监管工作提供了的技术支撑,也对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建议加强队伍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同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补充和储备。二是提高监管队伍的法纪观念和专业技能。加强监管人员对食品安全法规条例的学习,开展业务技能和执法案例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树立监管队伍良好的形象,赢得社会对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持续推进乡镇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将乡村两级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保障农村市场食品安全。
(市政协教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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