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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选登:关于我市革命遗址保护与利用的建议案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提案委    点击数:2030次     时间:2014年07月07日

提案者  白永贵

革命遗址既是我市亟待开发的重要红色文化资源,也是我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利用好革命遗址,对构建和谐社会、培育民族精神、建设先进文化、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革命遗址保护与利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全市革命遗址保护与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大部分成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最好教材和场所。然而大多革命遗址既承受过自然环境、战争环境的破坏,又面临着城市拆迁、土地整合、新农村建设等人为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的革命遗址遗迹保护与利用情况不容乐观,在管理体制、建设规划、资金投入、研究宣传等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有的革命遗址处于闲置状态,有的革命遗址被损毁,文物流失情况严重,亟需抢救、维修和保护。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革命遗址现状情况

    经我市各级党史部门近年认真普查,确认全市共有革命遗址370处,损坏遗址57处,其中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131处,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场所66处,革命领导人故居80处,烈士墓17处,纪念设施43处。按地域分类:榆阳区有26处,神木县有43处,府谷县有7处,靖边县有21处,定边县有49处,横山县有35处,佳县有40处,米脂县有12处,绥德县有31处,子洲县有33处,吴堡县有67处,清涧县有6处。包括党的重要机构,发生在榆林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重大战役战斗遗址、旧址;重要党史人物故居、活动地;具有重要影响的革命烈士事迹发生地或墓地、陵园;新中国建立后兴建的内容涉及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各类纪念馆、展览馆等纪念设施,以及能够反映民主革命时期党的重要历史活动、进程、思想、文化的各种遗迹等等。

    全市革命遗址中,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处,占遗址总数0.5%;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占遗址总数3.2%;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占遗址总数7.2%;未定215处,占遗址总数58%。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是:榆林城墙、荣河书院。

    全市革命遗址中,列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6处,占遗址总数1.6%;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处,占遗址总数0.5%;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6处,占遗址总数9.7%;未定214处,占遗址总数57%。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是:红石峡、杨家沟革命纪念馆、神

泉堡革命纪念馆、凌霄塔、南丰寨会议旧址、杜斌丞图书馆。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保护管理机制

    缺乏完善健全的保护管理机制,这是目前我市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和利用所面临的最大问题。由于革命遗址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一直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使我市革命遗址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管理部门不统一,责任主体不明确,实际工作中相互扯皮。更有许多散落在村镇山野的革命遗址,大都处于无人管护的境地,经长期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许多遗址都难觅踪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二是管理措施和资金无法落实,遗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三是遗址开发利用时的随意性。因没有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的指导和科学规划,有些地方对遗址开发利用时,不认真论证,随意修建、翻建,甚至完全改变了遗址的原貌,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二)对革命遗址的宣传不够

    我市大部分革命遗址都地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长期以来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外人很少知道。普查中我们发现,即使是当地人,除年长者对遗址上所发生的事情略知一二外,年轻人几乎根本不了解。这也是许多革命遗址得不到很好保护,遭到人为破坏的重要原因。

    (三)开发和利用不够

    我市革命遗址普遍存在内涵展示不丰富的问题。大多数有纪念场馆的革命遗址还是简单的陈列的模式,可看东西较少,表现手法单一,历史内涵挖掘不够。革命遗址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作用发挥也不够。许多革命遗址的利用,仅限于清明节扫墓等活动,形式不多,利用不充分。未定级的革命遗址则处在无人管理和自生自灭的现象。

    三、加强革命遗址保护与开发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尽快出台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管理的政策、法规,明确革命遗址的管理保护主体,强化管理手段,落实管理措施,保障管理维护资金。

    (二)大力开展革命遗址宣传工作。保护和利用本区域的革命遗址,既是尊重历史的客观需要,又是强化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大力开展革命遗址宣传工作非常重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应高度重视。宣传、党史、文化、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协同开展工作,全方位地对红色旅游资源进行深入的研究、挖掘、整理、提炼和整合,提升红色旅游文化的品位和知名度。要利用一切新闻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宣扬党的光辉历史,使大家充分认识保护、开发和利用革命遗址的重要意义,使革命遗址在保护中得到充分的利用,在利用中得到更好的保护。

    (三)完善设施,加强管理。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硬件建设,对遗址尚存,已有纪念场所的,应保护、维修和完善配套设施;对遗址无标志的,应尽快查找其确切位置,建立纪念设施,至少应设立纪念标志,以免日久湮灭。做到对革命遗址,纪念有设施(标志),管理有部门负责,经费有保障。

    (四)将革命遗址确定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在对革命遗址遗迹进行全面普查时发现,因种种原因,有一些革命遗址应确定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尚未确定,已确定的级别认定不规范。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将全市革命遗址中可确定为省、市、县不同级别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予以审批挂牌,加以规范,并积极将够条件的遗址申报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努力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争取专项资金,用于革命遗址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建议各级政府把重要革命遗址的保护、开发和利用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每年应拨出专项资金用于革命遗址遗迹的维修和保护。转变思路,采取“积极依靠外援,争取部门支持,形成社会合力”的模式,鼓励民间投资,努力争取区内外社会各界对保护、开发和利用革命遗址的支持,多方面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筹措经费。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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