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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3596次     时间:2014年06月30日
   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此项工作在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全国政协和省政协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及无党派人士,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和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市政协向上级政协和市委、市政府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经常性工作。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畅通社会主义民主渠道的重要举措。它有利于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有利于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对党和国家及我市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反应。

    (二)对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特别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看法、意见和建议。

    (四)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情况的反映。

    (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严重灾害的实情分析和重要社会动态的反映,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和建议。

    (六)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情况,保障政协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重要情况的反映、意见和建议。

    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要力求真实。坚持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客观真实地反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要注重质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反映党政决策部门需要了解的有份量、有价值的信息。

    (三)要突出特色。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难以得到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重视反映统一战线内部各界人士的看法,包括各种不同意见;重视反映各个界别和特殊群众的要求,包括那些提出的人数不多,但需要合理兼顾的意见。

    (四)要争取快速。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重要信息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必要时跟踪连续报。

    四、落实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职责任务

    (一)政协委员要成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主体。政协委员应当自觉地把社会荣誉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主动地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使自己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名副其实的代言人。每位政协委员每年至少向市政协报送1篇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

    (二)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各参加单位要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当作一项重要职责,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安排,通过视察、调研、座谈、走访、密切联系委员和群众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社情民意,认真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社情民意信息,切实为党政决策提供有价值、有份量的意见和建议。各专委会每年提供社情民意信息不少于3篇,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每年向市政协报送社情民意信息不少于2篇。

    (三)要拓宽收集渠道,广辟信息来源。一是充分利用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座谈会、研讨会等各种会议收集和反映重要信息;二是从委员提交的提案中进行梳理、分类、归纳、整理出社情民意信息;三是在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时,对委员在调研视察中形成的某些单项情况建议、时效性强的意见和建议,或者不宜归入综合调研报告、难以在综合调研报告中充分反映的意见、建议,根据需要,及时整理成信息报送;四是注重从县(区)政协的调研、视察报告等各种材料和各类活动中收集整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五是适时召开社情民意座谈会、约谈会专门收集并整理反映;六是就有关问题主动约稿,或召开相关委员和代表人士座谈会,或采取个别约谈、上门走访、实地调研等形式,捕捉有价值的信息;七是进一步加强特邀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他们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积极性,扩大信息来源;八是加强对参政议政成果的转化。对政协各类参政议政所取得的成果,如提案、建议案、调研报告、大会发言等包含的社情民意,要及时收集整理,转化为信息形式及时上报。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由市政协秘书长分管信息工作,研究室为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组织、管理、整理、编报、反馈、督办和协调、服务。

    五、社情民意信息的处理程序

(一)撰写:社情民意信息应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反映的情况应真实准确,分析力求深刻,建议有前瞻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

(二)征集: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及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和特邀信息员、各县(区)政协可将需要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通过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市政协研究室。        

(三)登记整理:市政协研究室对收到的社情民意信息

进行登记、整理、筛选、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签发报送:对内容涉及本市范围以外的,报全国政协或省政协;对内容涉及全市性的,通过《社情民意信息专报》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有关领导及部门;对内容涉及某个职能部门的,以《社情民意信息专报》直接转有关部门,《社情民意信息专报》经市政协研究室主任或副主任审核签发,涉及重大问题的,须请示市政协领导审定。

(五)加强督办:对有关部门办理的社情民意进行全程跟踪,并通过电话、函件和组织委员现场视察督办等形式,督促回复办理情况。

(六)反馈:市政协研究室要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努力完善社情民意信息的受理和反馈机制。社情民意信息一经采用,应同时向信息报送者寄送《社情民意信息专报》,并在有关领导作出批示和办理落实后,及时将办理意见反馈给报送者。

(七)存档:社情民意信息征集、报送后,由研究室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移交机关档案室,做好存档备查工作。信息稿件无论是否采用,均加以编号、保存。

六、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评比表彰

市政协在每年召开的宣传信息工作会议上,对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信息员及办理社情民意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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