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
在农业生产中,雨涝、干旱、冰雹、大风、霜冻、动物传染疫病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常常会给农业生产造成直接的间接的难以估量的损失。我市地理位置特殊,气候特殊,上述各种类型的自然灾害都会可能发生。加之,我市又是农业大市,多年来形成的具有传统特色的种养殖业为主的主导产业,受自然因素的制约很大。因此,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建立新型农村救灾机制,有利于提高农业抗御风险能力,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建议、办法和要求:
1、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方案,实行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参保与财政补助激励相结合的保障模式。
2、市县区乡各级政府应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扎实有效地开展这项工作。
3、财政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保险公司,与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出台相关的惠农政策,建立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4、针对影响我市农民收入的玉米、西瓜、水稻,猪、羊、鸡、奶牛等种养殖业,出台相应的政策性补助政策。以保证农民在遭受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经济效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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