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科技局对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增加科技投入,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提案的复函
刘亚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科技投入,加大科技推广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财政收入的增加,科技投入也在逐年增加,有2000年的3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180万元,但是由于我市原来基础差,底子薄,加上欠帐较多,因此增加的幅度还相对较小,去年科技三项费仅占市本级财政支出的0.24%(2004年市本级财政之处61919万元),与1%(619万元)的规定还相差439万元。如果按2005年基数算,相差更大。近年来,随着科技工作的迅速发展,科技投入少的问题更加明显,为此我们就增加科技投入的问题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做了汇报,市财政给科技投入也在逐年增加。最近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下发了陕组通字(2005)69号《关于实行市县(市、县、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将科技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占本级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1%。市县组织和科技部门分别向市(县)委、市(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并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贯彻意见,市上给科技工作追加投入30万元,多数县根据各自情况不同程度给科技工作增加了投入。随着我市科技工作的蓬勃发展,随着我市财政状况的好转,各级党委,政府将逐步增加科技投入,我们也将迈步增加科技推广的投入力度,使科技推广的投入比例逐年增加。
榆林市科技局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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