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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摘报2010年第三期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713次     时间:2010年12月16日
                                                   关于促进我市民政工作的几点建议
       民政工作是关乎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政协法制委于8月25日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在王世英副主席的带领下,实地查看了金鸡滩民政工作站、市老年公寓、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等单位,并通过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市民政局的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福利等主要工作进行了视察,形成了《关于对全市民政工作的视察报告》,11月29日市政协三届三次主席会议,专题讨论审议了此报告,并决定以市政协《建言献策摘报》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参阅,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一、全市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
      通过实地视察并召开座谈会了解,委员们一致认为,全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局的努力工作下,按照“全国产生影响、全省排位靠前、全市工作一流”的奋斗目标,全市民政系统上下一心,奋勇跨越争先,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体现在: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试点引领下纵深发展;2、民政项目建设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有序推进;3、社会救助工作在争创一流中有了新突破;4、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在和谐稳定的前提下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施社会救济、城乡低保、养老保险、社会福利、社会养老等制度,既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又是缩小城乡差别、贫富差距、分配不公和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在这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社会化养老工作发展迟缓;2、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界定;3、民政工作量大与民政工作人员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4、市社会福利院不能满足社会保障发展需求。
三、关于加强民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尽快出台全市加强老龄工作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开展社会化养老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机构养老,主要是政府主办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托老站及社会办老年公寓养老等。二是居家养老,也就是家庭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组织专业服务队伍,依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建议尽快出台全市加强老龄工作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从政策上、组织上保证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做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一是把发展老龄事业,开展养老服务纳入财政预算。机构养老方面,要建设示范性的集养老、医疗保健、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为一体的老年综合服务中心,对社会养老机构实施资助政策,鼓励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养老服务业。居家养老方面,要实行依托社区,政府埋单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必须的养老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大低保资金的投入和管理力度,确保低保资金按时到位;扩大低保范围,提高低保补助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低保之间的差距;经常研究低保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应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加强低保信息网络建设,强化管理,把这项事关民生的工作抓实、抓好,切实提高低保服务水平。
      (三)尽快迁建市社会福利院。一是抓紧选定新址,根据我市目前需要供养的各类人群数量,按照科学化、人性化的要求重建适度规模、设施功能齐全的市社会福利院,使供养人员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二是加强管理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思想素质,切实搞好管理服务工作。
      (四)进一步落实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目前,全市民政工作经费、办公条件仍存在经费短缺和设施落后的状况。建议进一步理顺关系,落实机构、编制,保证基层人员到位,预算安排必须的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健康发展。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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