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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协五届六次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2023年8月18日)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726次     时间:2023年10月16日

曾德超

各位常委、同志们:

这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我们围绕榆林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专题协商。刚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向喜同志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通报,王志强副主席通报了专题调研情况,五位同志作了大会专题发言,大家还进行了小组讨论。会议开得紧凑高效,取得了预期效果。

常委们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激烈的区域竞争和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三个年”活动为牵引,抓重点带全局,扬优势补短板,谋变革求突破,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取得了新成效,高质量发展态势良好。常委们对市政府今年以来的工作及新能源产业发展给予充分肯定、高度赞誉。

常委们认为,榆林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当前正处于碳达峰碳中和承压期,市委、市政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托榆林风能和光能资源优势,加快能源结构转型,推动能源革命,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历经起步摸索、规模壮大、生态发展三个阶段,一大批大项目好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发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迅猛增长,产业链从无到有,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整体呈现“资源有量、规模有势、潜力有余、正在成势”的基本特征,为我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如,顶层设计不系统,政策体系不完善;电网卡脖子现象严重,消纳能力不足;受前置政策指标约束,项目供地落实困难;新能源产业低档次、同质化问题严重,等等。针对这些问题,这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形成了一些高质量的协商建言成果。市政协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6个方面建议,主要有: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用地保障,实现数据衔接;破解电网卡脖子制约,解决并网送出消纳难题;全力优化投资环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项目规模化基地化建设,推动全产业链布局;坚持优势资源本地利用,提高就地转化效率5位同志所作的专题发言,从科学谋划定位、人才引进培养、创新用地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加大科技投入、强化技术研发等7个方面提出20条建议。20篇书面协商建言材料,也从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发展储能产业、推广复合型光伏项目、加大土地供给、加强维护管理、大力扶持氢能及储能产业发展、强化政策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建议。另外,大家在小组讨论中,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这些协商建言与实际和行业结合紧密,调查研究深入,对策建议科学务实,也很有针对性和前瞻性。会后,工作人员要认真整理,形成市政协常委会《建议案》,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

各位常委、同志们,新能源产业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0条重大产业链之一,是我市实现高碳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产业,也是我们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下面,综合各位常委的建议,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新能源产业是当前和未来我国产业发展主赛道。发展新能源产业,是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在国家能源战略中,将加快培育新型能源产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积极推广和扶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降低污染和排放,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我市围绕新能源产业发展也建立了健全了有关专项规划和项目管理等政策体系,为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项目落地、效益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国家、省、市对新能源产业发展布局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发挥政协优势,凝聚共识、汇聚合力,聚焦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持续深入调查研究,多献务实之策,助力新能源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增强榆林经济发展新动能,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二、统筹构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体系。一要加强规划引领。发展新能源产业,要统筹好开发与消纳、电源与电网、可再生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的关系,形成当前、中期、长远相结合的战略考虑,加快构建多能互补、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现有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完善榆林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新能源产业中长期发展目标任务,统筹考虑资源分布、电网承载、储能条件、国土林业用地、后续项目安排、外送通道、转化利用以及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高质量发展的诸多因素,全面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科学的规划引领,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二要构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充分学习借鉴外地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先进项目管理办法,并不断总结经验,健全完善招商引资办法、项目管理办法、税费减免措施、扶持政策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形成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工具箱、文件包,确保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培育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按照“全产业链布局、一体化推进、基地化承载”的原则,围绕建链、增链、延链、补链、强链,实现新能源产业上中下游深度协作、相互衔接,加大风电和光伏装备制造、储能电池、技术研发、智能运维等相关产业培育引进,带动产业集群式发展。

三、全力破解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一要统筹优化电网布局。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开发的管理模式,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报批、统一实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投资分摊、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争取中央、省级层面支持,优化已有电站、新建电站、储能电站建设办法,构建高效运转的电力通道和电价调节机制,破解我市新能源接入消纳难题。二要创新用地模式。要积极研究利用政策,探寻增加建设用地途径,确保产业用地供给。要探索开展土地、林地、城市商业住宅区、企事业单位建筑楼顶、农村住房房顶入股参与项目建设等模式,既为项目提供用地,又可增加农村收入,达到“双赢”的目的;在煤矿采空区、备采区、塌陷区等大面积闲置区域发展光伏地面站,推动采空区、塌陷区生态治理,努力破解新能源“项目无地可用”“有地不合规”等矛盾和难题,促进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三要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设置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基金,不断加大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形成与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增强新能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切实优化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投资环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优化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新能源项目前期审批涉及的土地、林业、压覆矿、报批、施工许可证等方面的审批流程,形成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项目审批新格局,切实解决审批手续办理周期过长等突出问题。二要实施项目倒逼机制和退出机制。将新能源产业项目同当地重点项目建设同等对待,设定时间节点,实施项目倒逼机制和退出机制,杜绝部分企业圈占土地、挤占配额、抢占资源的现象,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投运。三要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要加大新能源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重点围绕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加强与国内外新能源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机构的融合互动,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纳专业人才、企业及科研院所来我市建立研发中心。同时,要加快本土新能源技术创新带头的培养,可采取委托、定向、减免学费等方法,选送本地高中毕业生到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培养,返乡就业,参与新能源产业开发建设,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各位常委、同志们,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意义重大,既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又是保障能源安全、减少对化石能源依赖的有效举措。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聚焦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为助力榆林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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