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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心城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1577次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根据市政协年初工作安排,9月9日上午,市政协社法民宗委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在分管副主席苏世强的带领下,对我市中心城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到红山路、榆阳中路等拥堵路段实地视察,现场观摩了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调度监管指挥情况,听取了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智慧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工作情况通报,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拥堵现状

视察组在实地视察中发现,我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主要表现在特定时间,通过局部路段、局部道路交叉口造成的拥挤堵塞。从时间上看,集中表现在上下班高峰期、学生上下学、节假日三个时段,如途径学校聚集区的长兴路、兴达路、北东环路、红山东路等路段,位于交通枢纽中心的榆林大道与榆阳西路交汇处(火车站附近)、航宇路与复康路十字(胜利宾馆附近)、榆林大道与榆溪大道交叉路口(一院附近)等路段在以上三个时段拥堵现象十分严重。从空间上看,商业繁华街区、公共服务单位、住宅小区附近等人流、车流密集路段极易造成拥堵,如长兴路(万达广场)、北东环路(高新时代广场)、青山路(市政府)、文化南路(市民大厦)、建业大道(曼哈顿小区)等路段,频繁发生拥堵,车辆水泄不通,对周边居民出行造成了极大影响。

二、原因分析

1.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相对滞后。中心城区目前有181个路口,179处为平交路口,多处重要枢纽路口既无立交,又无过街天桥,通行流量大,需求多样化,路权分配很难做到周全,高峰期极易形成拥堵。部分公交站点设置在交叉路口临近处,公交车停靠和变道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市区内安全护栏较少,主要为机动车隔离栏,非机动车隔离栏只有人民路、长兴路、红山路三条路布设,行人乱穿马路、车辆随意掉头、人车混行等乱象突出。

2.城区违停执法机制运转不畅。车辆违停乱放现象是掣肘城市道路交通的重要因素,目前中心城区车辆违停处罚权限分属交警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以道路路沿为界,路沿以上车辆违停处罚权限归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城管部门对违停车辆作出处罚后,驾驶员可在5日内到城管部门窗口缴纳罚金处理违停。路沿以下和路沿以上违停处罚5日内未及时处理的处罚权限归交警部门,这种地方执法的特殊现象导致交警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车辆违停处罚中出现了管理协调配合不顺畅、执法协助不足、多头执法等问题。

3.智慧交通手段应用相对不足。交警部门经过多年的科技信息化建设,已建成了现代化交通指挥中心,引进了视频监控、电子警察等高科技管理手段,初步实现了交通指挥信息控制。但交通指挥中心的总体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交通管理中应用面窄、规模小,而更先进的交通诱导系统,信号灯绿波带系统的应用在我市刚刚起步,智能化程度不能满足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新需求。

4.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驾驶员违反交通信号灯、未按规定让行、不按导向行驶、酒醉驾等违法行为是引发城区交通拥堵或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新型违法(变道、压线、不礼让行人等)、新违法群体(摩托车、非机动车、渣土车等)也对交通秩序造成了重大影响。虽然交警部门加强了对交通安全的宣传和交通秩序的整治,但对随意变道、随意掉头、乱停乱放、行人横穿马路等严重影响道路安全通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与整治效果不明显。

三、对策建议

1、合理规划,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住建部门要在城市规划中注重完善道路网系统,适度提高道路网络密度和可达性,根据道路功能、用地条件、交通量合理选择道路立体交通和平面交叉,特别是在榆林大道这条枢纽要道应当尽快修建立交桥,保证各股交通流的顺畅转换的同时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交警部门在市区道路建设规划中,要提前参与规划设计,合理规划线路、布设红绿灯、非机动车道等,可以极大提高道路布局建设的科学性。

2.厘清权责,理顺城区违停执法机制。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我国违停执法权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行使。建议进一步理顺城区违停执法机制,厘清城市管理执法和交通管理执法的职责边界,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重新划分车辆违停处罚权责,将车辆违停处罚权全部归属于交警部门,便于统一执法,规范管理。

3.整合提升,推进城市智慧交通建设。目前各个部门都建有自己的管理平台,相关部门应当出面统筹协调,积极整合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的相关资源,推进跨部门、综合性交通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凝聚合力。交警部门要尽快推进“智慧交管”项目建设,把“智慧交管”融入“智慧城市”建设,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城市交通管控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创造便利、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4.严管重罚,提升市民安全出行意识。交警部门要提高技术手段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对于不遵守信号灯、违法占用转弯车道、强行加塞、违法占道和掉头、乱停乱放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此外,交通面貌的改善取决于市民是否具有良好的交通意识,交警部门要借助我市创文工作契机,高峰时段合理部署警力,加大疏导监管力度,可以适时组建“红袖章”安全劝导队、开展道路交通整治“百日会战”专项活动,增强公众对交警部门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做到管理与服务、执法与宣传并举,在管理中展现人性化的优质服务,在服务中宣传交通法律法规。


(市政协社法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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