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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视察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939次     时间:2021年01月08日

根据市政协工作安排,围绕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情况研究课题,11月上旬,市政协农业农村委副主任赵占东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组深入神木市、府谷县,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情况介绍、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了视察。经调研组认真讨论研究,形成如下报告:

一、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市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7,990,072.04万元,较上年增长38.07%。负债总额578,084.09万元,较上年增长6.38%。净资产7,411,987.95万元,较上年增长41.35%。

(一)资产分布情况

我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3,833,542.59万元,占47.98%;事业单位国有资产4,156,529.44万元,占52.02%。

(二)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1,104,189.18万元,较上年增长20.38%,占资产总额13.82%;固定资产2,060,414.84万元,较上年增长-36.09%,占资产总额25.79%;在建工程1,232,771.15万元,较上年增长59.10%,占资产总额15.43%;长期投资198,026.68万元,占资产总额2.48%;无形资产303,691.87万元,较上年增加-34.21%,占资产总额3.80%;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3,090,978.32万元,占资产总额38.69%。

(三)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441,976.1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9.98%(其中,房屋1,225,038.6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59.46%);通用设备285,978.47万元,占13.88%(其中,车辆52,438.43万元,占2.55%,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45,112.08万元,占2.19%);专用设备200,342.67万元,占9.72%(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75,884.42万元,占3.68%);文物和陈列品3,014.91万元,占0.15%;图书档案18,176万元,占0.88%;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0,926.6万元,占5.38%。

二、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措施

(一)以制度规章为保证,规范资产管理行为

坚持从规范管理入手,狠抓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一是严格落实资产登记入账制度。依据中、省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制定了《榆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榆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明确规定了资产配置、调拨、处置办理规定,严格界定资产产权,健全资产管理使用信息,及时纠正和处置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二是严格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分解的办法,将资产管理责任细化、量化和具体化到部门和个人。三是严格机构改革资产划转工作。机构改革期间,无论是单位撤销、整合,涉及资产划转的涉改单位必须进行资产清查,在资产划转完成前不允许处置资产,杜绝涉改单位趁机处置资产购置新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

(二)以提高认识为前提,筑牢资产管理基础

始终坚持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为一项核心工作抓好落实,做到“三不忘”,即:在部署年度资产报表时不忘布置资产管理工作,在日常处置业务时不忘检查分析资产管理工作,在年终时不忘总结资产管理工作。坚持以培训教育为先导,利用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指示精神,解决了部分人员存在的重钱轻物、重购轻管、重建轻用的模糊认识,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用感,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加强资产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堵住资产管理漏洞

本着“充分利用、防止流失”的原则,对实物资产实施全程监控,堵住了资产管理漏洞。首先,把住资产形成环节。在资产形成时,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资产中、省、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财务、资产账目信息,并粘贴资产条码。其次,把住资产处置环节。固定资产因报废、调拨、捐赠等原因发生变动时,都要有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严格国有资产审批,批复后,方能办理产权变更或注销手续。同时,还注意加强资产处置收入的管理。第三,把住资产监管环节。每年对部分单位进行资产处置核查时,对单位资产进行核查。既查资产账目,又查实物;既查使用,又查信息维护,既查责任落实,又查日常管理,防止资产漏登、少登,较好地杜绝了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物不符和资产失控现象的发生。通过不定期的核查,一方面促使各单位、各部门管好资产,加强钱变物后的跟踪问效;另一方面也促使各单位、各部门加强资产维护和再利用,挖掘现有资产的潜能,实现资产科学管理和有效使用。

三、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文件学习把握不够

目前中省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规章都已经印发,同时资产管理部门每年都有相关的业务培训及学习资料印发。但是文件流转到各单位后,有关人员束之高阁根本不学习,或者领导把文件分发之后直接已阅,不研究文件,在工作中不按有关文件的要求办理资产业务,导致办理的资产业务得不到上级批复。

(二)对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

目前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和外部监督更重视履职情况、人员廉洁工作等,较少涉及资产管理工作。从单位内部看,单位重视形式上的管理要求,对具体落实情况重视不足,且内部审计由于工作的对内性和非独立性,审计监督的效果不明显。从单位外部看,财政部门重视资金的审批和拨付,对资产购置后的管理、处置等情况很少关注且不进行监督,资金和实物资产是否对应及是够足额对应相符等情况缺少监督。单位负责人发生离职或者调动工作岗位,只进行财务审计,不进行资产移交审计,客观上造成了其对资产管理不够重视。缺少这种监管不能督促行政事业单位重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也不能引起单位主要领导在任职期内重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选人用人困难,现有管理能力水平较差

首先国有资产部门的管理能力有待加强和提高,表现在人手不够,人员素质能力不强,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和主动,难以主导和推动当地资产管理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其次,亟需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较为普遍存在的资产管理能力不足、管理水平较低的问题。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任务繁重,很少能抽出人手和精力去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往往管理资产的不是办公室就是财务人员兼职。办公人员大多没有国有资产的概念,几乎没有资产管理的专业知识,对资产有效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意识不强,加上责任心不强等原因,资产管理工作不力。基层单位财务建设问题突出,许多做财务工作的人,连基础的会计知识都没有,难以为资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建议和管控,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不到位,总体上管理不力,水平较低。

(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不能结合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是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长远发展所制定的重要策略,也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选择。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衔接不够紧密,目前各单位资产配置未根据单位存量资产进行预算、采购审批,造成重复购置、使用效率低下。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认识程度不高,没有真正意识到两者结合的重要性。管理者认知不足也会不同程度上影响工作人员态度,很难真正将工作标准与框架约束作用发挥出来。也正是因为缺乏正确的认知,致使工作人员只会从自身角度考虑如何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效益,也容易出现预算失衡超标、固定资产重复购置等情况,从而产生了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现象,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严重脱节更是不利于资产合理调配使用。

四、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思路与新建议

(一)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资产管理办法

在摸清家底的情况下,相关单位应结合《榆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虽然财政部门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域陆续出台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从宏观角度给出指导性的意见,但资产管理是非常细致具体的工作,加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种类繁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也不尽相同,这就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制有可操作性的办法细则,方能有据可依,自成方圆。

(二)减少固定资产搬迁范围,把控固定资产搬迁过程

机构编制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预算管理部门、采购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前期对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的固定产清查和了解,合理规划资产搬迁工作,尽量减少搬迁资产的范围,比如各涉改单位的办公设备(除办公电脑等存储资料的设备之外)及办公家具等原则上保留在原办公地址,在节约搬迁成本的同时,降低资产遗失或损毁的风险。其次,固定资产搬迁之前,各资产使用部门需要完成资产全面清点,确保每件待搬迁的资产有资产条码,且每批次搬迁的资产都随车附详细资产清单作为资产交接记录,降低交接过程中资产遗失的风险。再次,每批次搬迁的资产都需要有单位人员跟车,各资产使用部门、保卫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等有关部门人员要各尽其责,把好关卡,确保搬迁的过程按照规定流程执行。最后,对于结构相对复杂的仪器设备,或其他有规定需要专业人员拆装的设备,必须要请专业人员拆装,而家具用具资产由于搬迁过程中极易损坏,搬迁之前先要请专业人员进行加固。

(三)强化绩效导向,实现从“合规管理”向“绩效管理”转变

过去在日常管理中更多关注的是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规范性,对资产的效益性考量不多。资产作为宝贵的政府资源,既要注重安全使用和合规管理,也要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稳步提升其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一是加快出台资产绩效管理制度。突出资产管理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围绕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关键环节,建立涵盖资产绩效目标管理、资产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使资产绩效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科学设计资产绩效指标体系。研究设定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绩效通用指标框架,合理设置权重分值,构建体现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设置既要科学全面,又要便于实际操作。在通用指标体系基础上,与各行业资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增设符合行业特点的个性化指标,逐步构建分部门、分行业、分领域的资产管理绩效指标体系。三是强化资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国有资产使用绩效开展年度考评。逐步公开部门单位资产绩效评价结果,建立健全资产绩效与资产配置、部门预算挂钩机制,引导部门单位既要将国有资产管“住”,更要把国有资产管“好”。加强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联动,将资产绩效不合格单位作为财政、审计、资产管理等重点监督对象,督促其切实加强整改。推动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重要内容,对资产闲置、浪费、流失严重的,坚决予以问责。

(四)加强对资产与预算管理监督力度

加强对资产与预算管理监督力度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的大势所趋。资产与预算管理整合可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做到合理之处,控制成本,利用有限资金来实现更大的利民价值。任何机制的平稳运行都离不开必要的监督环节。因此,加强对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监督力度。

一方面要加强国有资产收入监管,考虑到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相对特殊,对于资产收入应全额缴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在核拨成本费用后余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中。另一方面要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制度监督力度,增加国有资产配置预算检查机制,严格制定批准标准和规则,各个部门未上报购置预算的资产不得安排经费。所有经费发放务必要经过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部门商讨以及监督小组成员同意后发放,要有负责人签字,保证资金收入和发放都有据可循。

(五)选拔和积极培养资产管理人才,切实提升管理水平

单位领导要知人善任,挑选责任感强、有担当、积极上进善于学习的工作人员来做好管理工作,要科学统筹、积极协调人员安排,尽力支持配合资产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从严执行。其次,鼓励和支持资产管理和财务人员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努力增强业务能力和提高管理水平。

(六)唤醒沉睡资产,实现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

要把盘活国有资产作为拓宽收入来源、节约财政资金、提高监管效能,下大力气把沉睡的资产唤醒,让静态的资产流动起来,同时将那些脱离监管的资产管住管好,实现资产的价值提升、循环利用和统一监管。一是以处置盘活实现资产价值变现。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经营收入上缴财政,统筹管理,让资产和资源变资金或资本,最终回流国库,实现资产、资源、资金、资本的盘活转化和良性循环。对那些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的资产进行整合利用,及时调整用途,不能调整的要抓紧处置变卖;对超标准配置资产及时清理腾退;对适宜市场化处置的闲置资产,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收益统筹用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二是以共享共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加快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机制,避免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可以学习南京、成都等地的“网上虚拟公务仓”制度,通过电子公物仓平台聚集同类闲置资产信息,定期更新发布可调剂资产清单,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打通部门资产调剂通道,实现资产反复循环利用,有效减少财政在资产新增配置上的开支。



(市政协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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