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榆林文史

榆林文史您当前位置:首页 >>榆林文史

两汉上郡龟兹属国与陕北地区佛教早期传播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2202次     时间:2021年02月23日

 

窦新宇

龟兹属国最早文献记载见于《汉书•地理志》及《续汉志•郡国志》,《汉书•地理志》载:“上郡,秦置,高帝元年更为翟国,七月复故。匈归都尉治塞外匈归障。属并州。户十万三千六百八十三,口六十万六千六百五十八。县二十三:……雕阴道,龟兹,属国都尉治。有盐官……”,《续汉志•郡国志》载:“上郡(秦置)十城,户五千一百六十九,口二万八千五百九十九。肤施、白土、漆垣、奢延、雕阴、桢林、定阳、高奴、龟兹属国、候官。”文献中所记载的上郡即为今天陕北榆林大部分地区,龟兹属国则在上郡境内。两汉政府为处理民族问题,设立属国制度将归附的少数民族部落纳入到地方行政管理。属国居民依规定“因其故俗”,即允许保留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属国由政府任命属国都尉领护。龟兹属国则是归附的西域龟兹国人聚居地。以佛国闻名的龟兹国是否将佛教带入时为上郡的陕北地区?或是佛教传入与之有着密切关系。

一、龟兹佛教的传入与中国佛教早期传播

龟兹位于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境内,天山南麓,为古代丝绸之路北道重镇,被称为丝绸之路的“十字路口”。龟兹古国自公元2世纪起至公元864年,在历史上存在1000多年,使用吐火罗语,全民信仰佛教。公元前59年,龟兹国基本上是处在匈奴控制之下的。

佛教传入中国的路线“陆路”早于“海路”。佛教从西北印度大月氏即今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越过葱岭,由陆路传入汉代中国,○4季羡林先生通过对“浮屠”与“佛”的考证将汉文音译和意译还原为吐火罗文,列表为:

(1)  印度   —   大夏(大月支)  —  中国

buddha  — bodo, boddo,boudo  —  浮屠

(2)  印度    —   中亚新疆小国  —   中国

buddha   —      but     —    佛

因此中国内地佛教的传入并非直接源于印度,而是经由西域传入。

佛教传入中国内地学术界一般认为于汉哀帝元寿元年(前2年),大月氏王使臣伊存口授《浮屠经》,此说源于《三国志》裴松注所引鱼豢的《魏略•西戎传》:“昔汉哀帝元寿元年,博士弟子景庐受大月氏王使伊存口授《浮屠经》。”佛教界则普遍把汉明帝夜梦金人,遣使求法,作为佛教传入中国的开始。此说最早见于《四十二章经序》和《牟子理惑论》。

佛教初传龟兹的时间,目前学界仍有不同说法。学者们一般都认为佛教传入中国内地之际,佛教早已传入龟兹。从地理条件上来看,龟兹是丝绸之路北道重镇,处于天竺与中国之间。公元前某一个时期佛教传入龟兹,则是顺理成章的。公元前101年汉朝政府在取得了对大宛战争胜利,统治区域扩大了,汉朝政府的势力也进人了龟兹。公元前59年,龟兹正式列入汉朝政府行政管辖之内。也有学者认为佛教初传龟兹的时间大约始自东汉建宁三年(170年)和得政变之后,曹魏时期有了初步发展,至西晋时期开始走向兴盛。古丝绸之路作为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佛教的传播沿丝绸之路毋庸置疑,丝路重镇龟兹国佛教的初传必然也与之同步。佛教传播必备的条件和社会基础是城市经济、供养者和僧团组织。历经汉朝政府对西域的屯田与灌溉,促使绿洲农业迅速发展,从《汉书》与《后汉书》记载对比,西域诸国人口也普遍增长。经济发展、城市繁荣、财富聚集,为佛教传播提供了必备的生存和发展的条件。汉初以前西域诸国尚未形成这些条件和基础,故佛教主要是由西域诸国经过,或许有部分僧侣留驻传教,但还未形成较大规模。同时两《汉书》作者,出于其立场、理念和著书的目的等原因,可能忽视、舍弃关于佛教的记载。

因此佛教在传入中国内地之前即已传入龟兹国,公元前59年西域诸国都已纳入西汉政府的行政管辖之内,西汉政府对西域的经营不断加大力度,为佛教传播发展提供丰厚的物质基础,因此佛教传入龟兹国时间当不晚于公元前59年。

二、上郡龟兹属国的设置

《汉书》颜师古注曰:“龟兹国人来降,处之于此,故以名云。”龟兹属国的设立时间并无明确记载,有学者推论为秦朝,因西汉初年西域为匈奴所控制,并未记载此时汉朝政府与龟兹国之间有密切联系。而上郡为秦所辟设,但秦亡以后,被匈奴占领,汉朝不可能将龟兹归附部落置于匈奴管辖地区而设立属国。在此以前,只有秦统一后在此设立郡县,戍守边塞。因此龟兹属国在秦统一时便已设立。

《汉书》谓“属国都尉,皆武帝初置。”武帝时所设的“五属国”:安定、上郡、天水、五原、张掖。“五属国”并非同时建置,且属国均为安置匈奴降者。而龟兹属国的设立应当与西域的龟兹归附者有密切关系。《汉书》中记载:“(常)惠因奏请龟兹国尝杀校尉赖丹,未伏诛,请便道击之,宣帝不许。大将军霍光风惠以便宜从事。惠与吏士五百人俱至乌孙,还过,发西国兵二万人,令副使发龟兹东国二万人,乌孙兵七千人,从三面攻龟兹,兵未合,先遣人责其王以前杀汉使状。王谢曰:‘乃我先王时为贵人姑翼所误耳,我无罪。’惠曰:‘即如此,缚姑翼来,吾置王。’王执姑翼诣惠,惠斩之而还。”因龟兹王服罪而避免了一场战祸,但龟兹似未有大量降者随从常惠返汉。这是汉政府对龟兹第一次直接动武的记载,在汉宣帝刘询本始二年至元康元年(公元前72—65)之间。另一次是汉宣帝“神爵(公元前61—58)中,匈奴乖乱,日逐王先贤掸欲降汉,使人与(郑)吉相闻。吉发渠黎、龟兹诸国五万人迎日逐王,口万二千人、小王将十二人随吉至河曲,颇有亡者,吉追斩之,遂将诣京师。汉封日逐王为归德侯。” 此次郑吉迎降匈奴日逐王,又内迁大批渠黎、龟兹、匈奴人,威震西域,首建西域都护。据此可知,上郡龟兹属国可能在本次郑吉率渠黎、龟兹五万人迎匈奴日逐王降汉之际而设置。在此之前,龟兹曾通过乌孙与汉关系甚密,“时乌孙公主遣女来至京师学鼓琴,汉遣侍郎乐奉送主女,过龟兹。龟兹前遣人至乌孙求公主女,未还。会女过龟兹,龟兹王留不遣,复使使报公主,主许之。后公主上书,愿令女比宗室入朝,而龟兹王绛宾亦受其夫人,上书言得尚汉外孙为昆弟,愿与公主女俱入朝。元康元年(公元前65),遂来朝贺。王及夫人皆赐印绶。夫人号称公主,赐以车骑旗鼓,歌吹数十人,绮绣杂缯琦珍凡数千万。留且一年,厚赠送之。后数来朝贺,乐汉衣服制度,归其国,治宫室,作徼道周卫,出入传呼,撞钟鼓,如汉家仪。外国胡人皆曰:‘驴非驴,马非马,若龟兹王,所谓骡也。’绛宾死,其子丞德自谓汉外孙。” 由此可见龟兹国与汉王朝已经开始有密切交流,而龟兹王与夫人入汉朝应该会带有大量随从,很有可能其中的一部分留在汉朝,以示友好和从属。建置龟兹属国,使得留在中原的龟兹人有了集中的安身之处。同时属国居民依规定“因其故俗”,即允许保留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汉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秋八月,上郡属国降胡万馀人亡入匈奴。”所谓“降胡”应当为归附的匈奴人,也有可能包括部分龟兹国人。综上所述,龟兹属国的设立不会晚于汉宣帝神爵(公元前61—58)年间,甚至更早。

东汉时期上郡属国,史籍记载简略。《后汉书》卷四《和帝纪》:“永元二年(公元90年)诏令:“复置西河、上郡属国都尉官”说明上郡属国是东汉永元二年(公元90年)复置。东汉末年,匈奴南下攻汉,上郡龟兹属国为其所占据,东汉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曹操下令撤废龟兹属国。

两汉时期汉政府一直与西域保持密切联系,龟兹国于“成、哀帝时,往来尤数,汉遇之亦甚亲密。”这种亲密关系,有可能再次内迁龟兹移民。东汉章帝刘炟时,有龟兹侍子白霸入质。和帝刘肇永元三年(91),西域都护班超,废龟兹王尤利多而立白霸,并送尤利多入京师。因此两汉时期同龟兹国间较大规模的交流也应当不曾间断,故在龟兹属国建置之后期间亦会有龟兹国人归附或入质而被安置于龟兹属国。

关于龟兹属国的位置《水经注》卷三《河水•奢延水》记载:“交兰水,水出龟兹县交兰谷,东南流,注奢延水……帝原水西北出龟兹县,东南流;县因处龟兹降胡著称;又东南注奢延水。”奢延水即为今无定河,有学者考证其所处的位置在无定河支流榆溪河上游的古城滩遗址。清人钱坫撰、徐松辑注的《新斠注地里志》卷十三云:“龟兹:今绥德府米脂县。高望(《汉书》注北部都尉):在今榆林府城北鄂尔都斯界内。”且今米脂城北40里处有盐池,与“盐官”设立对应,因而有学者认为龟兹属国在今米脂一带。虽然龟兹属国治所暂未确定,但可以确认龟兹属国地理位置应当在榆溪河上游古城滩至无定河中游米脂县这一区域内。

三、龟兹属国与陕北地区佛教早期传播

存在于陕北地区近两百多年的龟兹属国给当地住民带来了文化上的深刻影响。这种影响至今仍能从陕北米脂、榆林一带住民的语言、文化遗存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同时以佛国闻名于世的龟兹古国,在龟兹属国设立期间其国人亦将佛教文化带入陕北地区。

在陕北千百年来流传着一首家喻户晓的歌谣:“清涧的石板,瓦窑堡的炭;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民谣以信天游的手法称赞米脂的女人长得漂亮。佛教中将在家修行的女居士称为“优婆夷”,龟兹国全民信佛,则成人女性皆被称为“优婆夷”。随着时间推移,三音节词语不如两音节词语上口,优婆夷的第一个元音u逐渐脱落或被省略,剩下“婆夷”二字。因“婆夷”指女居士,故改“夷”为“姨”,其性别指称一目了然。同时在陕北方言中如:龟子子、龟子孙等。龟子,当为龟兹。龟兹一词为汉语音译,东汉应劭注音读为丘慈(qiu ci),但在佛典中,也有写作“归兹(gui zi)”。故陕北民众将龟兹(qiu ci)读为gui zi。久而久之,龟兹演变为龟子、龟子子等原来当为昵称(若是长辈对晚辈,“龟兹兹”或“龟兹孙”则往往是昵称○19),后来转变成为骂人话。

由此可见龟兹人对陕北的文化产生深刻影响。龟兹佛教的传入时间不晚于公元前59年,龟兹属国设立于汉宣帝神爵(公元前61—58)年间或更早,所以与之伴随的佛教文化或是佛教信仰也随着龟兹属国的设立及后来龟兹国人的迁入带至陕北地区。但因属国制度的存在龟兹国人聚居于属国之内,同陕北地区民众之间并无广泛文化交流,且龟兹国人所带来的佛教信仰很可能以普通民间信仰的形式存在。因此龟兹属国内可能没有供养僧团,同时目前考古也未发现相关的佛教寺院和开凿的石窟,所以佛教在该时期并未得到广泛传播,但已将部分佛教文化因素带入陕北民间。东汉末年南匈奴的南下上郡龟兹属国也为其所占领,属国内的龟兹国人很可能散落于今榆林、米脂一带并逐渐与当地民众融合,至汉末魏晋时期佛教在中国内地已有广泛传播,佛教也可能由其他途径传入陕北地区。如榆林神木大保当出土的一件东汉墓门楣画像石,画面中部刻有驯象图,有学者认为此图与印度的“行象”活动有关,“行象”就是以大象载驮着佛像,沿街串庙,向人们展出佛像,而神木大保当所发现的汉画像石墓为东汉晚期,因此佛教传入陕北地区可能是在东汉时期。笔者认为汉画像石中的一些祥瑞元素或许会与佛教中的某些元素相通,因此将其直接与佛教对应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陕北地区何时传入佛教并无明确记载,但陕北地区佛教的早期传播应当与设置于该地的龟兹属国有着密切关系,陕北地区佛教的传播或佛教文化的融入应于龟兹属国设立的时间段内。

供稿: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榆林市委员会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       联系电话:0912-3598656       传真: 0912-3598676
备案许可证编号:陕ICP备09011148号-1        技术支持:大一科技       本站访问人次:3283585

执行时间52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