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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情况的视察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1714次     时间:2020年10月29日

随着我市老龄化人口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养老服务已经成为当下需要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市政协提案委于2020年9月16日至17日,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到靖边县、米脂县和榆阳区的部分敬老院、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就我市居家养老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规范性的政策法规文件,从土地支持、税费减免、设施建设、资金补助等多个方面建立完善了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在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充分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闲置资源,采取购买、置换、新建和租赁等方式,加快推进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化建设。同时,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先后支持绥德、米脂、榆阳、神木、府谷、靖边等6个县市区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建立了“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展“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试点,为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及其他个性化服务,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虚拟养老院”。截止目前,服务注册人数达到2万多人。今年,民政部、财政部又将我市确定为第五批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将通过3年的改革试点,着力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目前,全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32所,民办养老机构47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2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660所,并且在2020年内规划建设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7个,日间照料中心27个,农村互助幸福院606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5个。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市共建成养老床位近24800多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  

二、存在问题

一是社会认识不到位。社会各方对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 作的总体认识尚未提高到一定高度,行政推动和宣传尚欠力度。多数老年人的消费观念保守,“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不强,对新型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有排斥心理,一些人对养老服务工作存在偏见,不愿从事养老服务。

二是日间照料中心场所落实难。县区今年申报的项目有50几个,但是真正具备实施条件的不多,场所落实难已是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最大障碍。

三是运营经费缺口较大。各县市区仅依靠中、省、市投入的福彩公益金支持,县市区财政资金投入不足,据视察了解,日间照料中心每年的运营费用约10—15万元左右,但只有市级补助资金2—5万元,县市区财政基本没有投入资金,日间照料中心运行比较艰难。

四是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较低。目前,我市对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从事养老服务人员主要以下岗失业人员、低龄老人为主,普遍老化,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基本没有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专业技能,老年人如出现意外时,护理人员在第一时间基本没有实施急救的能力,服务水平和质量大打折扣,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存在专职管理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窘境。

三、几点建议

一是创新养老模式,积极推进服务智能化。加快推行居家养老和“虚拟养老院”“智慧养老”,实现老年人既不必离开家庭,又可享受到由第三方提供的紧急救助、日常照料、康复护理、保健治疗、心理咨询与精神慰藉等社会化专业养老服务,让养老服务像网购一样简单。

二是强化宣传,提高认识。要在扩大宣传的广度、增强宣传的深度上下功夫,尽快形成“政府热心、部门齐心、群众关心”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格局。切实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和参与率,并积极引导老年人树立新的养老消费观念,打破“养儿防老”、“怕人笑话”的传统思想。大力宣传居家养老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尽快形成有利于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是出台相关政策,保障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尽快出台具体可操作的相关养老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切实理顺体制机制,构建科学完善的养老政策体系。要把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纳入民生项目,实现养老事业与经济社会事业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发展。按照“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要求,迁建、新建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的中心地带,设立日间照料中心,提升养老服务的辐射能力。

四是打造队伍,推进服务人才专业化。坚持“培养、选拔、使用、激励”并重原则,打造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鼓励和支持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及职业中学设立康养医学、老年护理等相关专业,并建议各级政府为他们提供公益性岗位,适当给予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补贴,让高素质养老服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过硬、以专业人员为主体,慈善义工、社工、志愿者广泛参与的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五是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应以财政投入为主,以社会资助和民间资本投入为辅,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要推动社会共建,积极培育、引进社会组织和民间资本,全面推进“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民建民营”“医养一体化”融合发展。要挖掘慈善资源,积极宣传《公益事业捐赠法》,鼓励和发动有能力的团体和个人对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捐赠。      


(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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