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公共文化场馆建设 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实力
市政协常委、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李树平
2000年以来,我市开始加大对各类文化场馆的资金投入,一些公共文化场馆改造、建设进程加快,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逐渐增强。但场馆数量和规模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且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矛盾与问题。
一是规划滞后,盲目建设。规划是管战略、管方向的根本性问题,只有规划水平上去了,城市公共文化场馆才可能建设和发展好。榆林当前公共文化场馆规划滞后于城市快速发展。比如我市现有各类场馆分布呈碎片化模式,布局极不合理。近年来谋划的新体育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由最初的高新区到空港新区,再到西南新区,几易其址,最终也没有得以落实,导致项目建设搁浅。目前正在建设的榆林工人文化宫项目,选址在东沙城市边缘地带,广大群众对此也颇有微词。
二是场馆数量少、规模小。目前改造及新建场馆项目存在数量少、规模小的问题。数量上已建成的和在建的场馆一共才有12所,而与我们毗邻的包头市有11个群艺文化馆、10个公共图书馆、3个博物馆和1个美术馆。规模上普遍偏小,更是不能满足需求,比如榆林民俗博物馆总占地面积为440平方米,建筑面积仅有260多平方米。榆林汉画像石博物馆占地面积仅1600平方米,榆林市展览馆展览面积为1800多平方米,而且场馆用房均为临时租用。新建的市委会议中心竟然无法同时容纳参加两会的全体人员。公共体育设施方面,榆林市体育馆建筑面积6920平方米,可容纳观众不足2800人,充其量能算一个室内篮球场,中心城区还没有一个开放的标准公共足球场地,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设施的需求。我们近期考察的咸阳市民文化中心位于咸阳市文体功能区内,由文化场馆、文化广场、文化公园及文化产业四个功能区组成。文化场馆包括科技馆、图书馆、档案馆、防震减灾科普馆、群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规划展览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多功能影剧院等,总建筑面积约155000平方米,概算投资12亿多元,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三是种类单一、没有特色。场馆种类比较单一,主要为小的专题展览类,其它如红色纪念类、文化艺术类数量很少,至今没有市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榆林是全省唯一一个既没有市级图书馆,也没有市级博物馆的设区市。会展方面更缺少大型的会展中心,历届煤博会只能临时租用空地办展。场馆没有特色,展品无个性,建筑档次低。乌海市当代中国书法艺术馆、煤炭博物馆,巴彦淖尔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阿拉善盟音乐厅的独特风格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榆林确确实实需要一批有榆林特色的标志性场馆建筑提升档次,打造城市新名片。
四是政府投入和社会参与不够。尽管我市对城市公共文化场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但总量上仍然偏低。主要原因:一是政府重视不够,财力投入不足。高新区开发建设时期,正是榆林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土地、资金都好解决,但错失了良好机遇,土地大部分用于房地产开发,文化艺术体育设施作为社会事业,政府投到这个盘子里的“蛋糕”显然存在着量上的不足,也给榆林城市建设留下了很大的遗憾。二是政策不完善、投融资体制不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仍需引导,外资、民营、社会对各类场馆建设的投入较少,缺少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各类场馆的快速发展。三是政府引导不够,更缺少实质性的优惠政策,加之2013年以后,整体经济下行,土地储备不足,资金、场地等方面的制约因素越来越大,影响了新馆的建设进程。
榆林中心城区场馆建设的主要对策
针对榆林市各类场馆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把榆林中心城区的公共文化场所规划建设当作城市规划建设的短板来抓,当作“追赶超越”在城市规划建设当中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如何利用我市优势文化资源,采取更加积极、更加主动的措施,加快公共文化场馆建设进程,是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建设中的主要任务。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规范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应结合第五版城市规划的修编,抓紧制定公共文化场馆建设项目规划,做到系统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建设。这样,才有利于围绕建设目标,形成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我市公共文化场馆建设。
二是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快各类场馆建设。公共文化场馆建设是构建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完善相关政策,增大财政投入,加快建设进程。今后政府对各类场馆建设的投入应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逐年增加,并积极提供维修改造、新建选址、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快各类场馆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有一个明显的进步,真正提升城市档次,适应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
三是采取多元投资渠道,推进各类场馆建设。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共文化场馆建设,认真研究好哪些应当是政府重点投入的,哪些是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设的,哪些应当是急需建设或改造的,哪些是逐步推进的。采取政策扶持、资金引导的办法,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及个人兴办场馆,既支持采取公益性的管理服务方式,也鼓励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模式,并为其兴办各类场馆提供优惠的政策条件,积极推进各类文化场馆建设与发展。
四是积极探索“以商养馆”模式。城市公共文化场馆建设要预留足够的商业空间用以招租。文化、休闲、商业功能要齐全,商业收入主要作为场馆以后维修运营的费用,实行“以商养馆”模式,既可减少后期投入,又能减轻场馆运营给公共财政带来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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