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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移民(脱贫)搬迁工作的视察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1351次     时间:2016年12月22日

关于当前移民(脱贫)搬迁工作的视察报告

为了充分了解当前移民(脱贫)搬迁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可资借鉴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工作稳步实施。10月下旬,市政协教文委组织有关委员,会同国土、扶贫等部门的同志,在贾正兰副主席的带领下,深入子洲、清涧、府谷三县,对目前移民(脱贫)搬迁工作进行了实地视察,并对定边、绥德两县进行了书面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为了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实施以建档立卡扶贫搬迁为主,避灾、生态及其它各类搬迁统筹推进的全省移民搬迁工作,我省于2015年底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将移民搬迁工作确立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之一。继之发布了《陕西省“十三五”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明确了当前移民搬迁工作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方法措施。根据省上要求,到2017年底,榆林要全面启动实施1694255000人扶贫搬迁,同布实施841429820人避灾搬迁及生态和其它类型搬迁。2018年底基本完成扶贫和避灾搬迁任务。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局面,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半年多来围绕组织机构、规划编制、项目建设等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建设完成,工作机制确立

市、县两级成立了脱贫攻坚移民搬迁领导小组,由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发改、国土、扶贫等部门为成员,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移民搬迁工作。同时,组建成立了榆林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办公室,负责全市扶贫移民搬迁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督办、考核工作,各县区也相应成立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办公室,在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县区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整合资金和项目,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工作。

2、制度逐步完善,搬迁工作有序开展

市政府及时出台了“两个意见两个办法”,即《榆林市“十三五”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工作实施意见》、《存量现房安置易地移民搬迁人口的指导意见》和《督查办法》、《考核办法》,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完善了我市移民搬迁工作制度体系。各县区也相应的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举措,为移民搬迁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有关部门继续梳理完善现有制度机制,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确保建章立制实效管用,真正形成用制度来促进相关工作的良好局面。

3、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安置工程稳步实施

根据省移民办《关于下达陕西省2016年度移民(脱贫)搬迁计划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2016年度我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安置任务10566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任务9800户;避灾类搬迁766户。任务下达各县区后,各县区将年度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乡镇及项目安置点。截止10月底,全市共确定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93个,已有53个安置点开工建设,共建房8561套,其中安置扶贫类5964户、避灾类408户,完成年度扶贫任务的60.8%。县区完成任务占全年任务的比例分别为:靖边县完成全年任务比例98.10%,定边县完成比例76.88%,榆阳区完成比例65.75%,横山区完成比例56.12%,清涧县完成比例47.06%,佳县完成比例34.4%,神木县完成比例28.88%,吴堡县完成比例28.82%,绥德县完成比例20.95%,府谷县完成比例15.3%,米脂县完成比例13.22%,子洲县完成比例11.99%。同时,各移民安置点的配套设施也在有序建设之中,神木、横山、靖边、清涧四县投资力度大,建设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到位,统筹规划不足

我市“十三五”移民搬迁工作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工作质量上看,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全市部分领导干部对移民搬迁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政策 的认识理解不到位,工作中前期准备不足,统筹谋划不够,履职主体责任不清,包抓指导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个别县干部在工作中被动应付,就移民搬迁抓移民搬迁,为完成任务而完成建房,实施过程中有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做法。由于宣传和解读不到位,部分群众对政策不明,认识上有偏差,思想波动大。

2、精准识别不够,贫困户系统标注与实际反差明显

根据省上要求,“十三五”移民(脱贫)搬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为主,目前省上标注系统是基于2014年底的统计情况(在册贫困户有搬迁意愿),任务分配也是基于原来的统计信息。但是贫困户的识别是相对动态的,两年前的信息和目前的实际不可避免的存在不对称。有关部门经过实际调查摸底,发现部分需要搬迁的贫困户并没有纳入系统进行标注,有些系统内标注了有搬迁意愿的贫困户放弃了搬迁。例如清涧县“十三五”贫困户搬迁任务2020户(省上标注系统内建档立卡户为2527户),而经过摸底系统中已标注的有1060户有意搬迁,其余960户或不愿搬迁。同时目前省上的标注系统还存在贫困户身份信息遗漏或与真实信息不符等现象。

3、去库存安置房价格高,面积普遍超标

今年我市安置方式重点之一是选择去库存安置。去库存可以在廉租房、保障房、移民房、商品房等现有房源中选择,据视察了解,大部分县区坚持“自愿认购,量力而行”的原则,让老百姓自己去选择合适自己的价位和房源。但是有些县库存房源商品房居多,其它房源甚少,使得安置房价格偏高。比如子洲、绥德、清涧县库存房中只有商品房,尽管对安置的搬迁户降价5%,但均价仍在2600/平方米以上,子洲部分商品房甚至超出3000/平方米,安置房价格高,导致搬迁对象自筹资金缺口较大,可能因为搬迁而再次致贫。

另一方面,按照省上《细则》规定,安置房人均面积不超25平方米,最大不超120平方米,但是在实际搬迁过程遇到了很多问题,一是库存房普遍面积偏大,难有合适的房源;二是有的搬迁户不愿意买小面积的,特别是60平方米以下的,坚持要稍微大一点的。以便方便赡养老人,或孩子成人后结婚需要。

4、地灾类搬迁户积极性不高,“五保户”不愿意集中安置

省上确定我市地质灾害类涉及搬迁对象2318户。经过有关部门反复调查摸底,最后同意搬迁的户占不到一半。主要原因,一是省市规定避灾搬迁要做到即建即搬即拆,但群众一时不能接受,希望延长拆房时限;二是搬迁补助较低,按现行政策分散安置补助3万元,集中安置补助7万元,搬迁群众要建新换旧,资金筹措困难;三是近年来,我市对部分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工程处理,隐患已消除,住户自认为无需进行搬迁。

另一方面,通过视察了解大部分“五保户”不愿意集中安置,希望在原村庄插花安置,比如府谷县“十三五”期间共有160180人“五保户”需要通过养老院、幸福院等场所集中安置。通过逐户征求意见,有102户“五保户”不愿意集中安置。这种情况不符合省上移民搬迁有关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我市移民搬迁的整体进度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5、移民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难,配套政策滞后

移民(脱贫)搬迁的目标是“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但是,目前有不少移民点只解决了移民的居住问题、交通不便的问题、吃水难的问题等基本生活条件,但将来靠什么脱贫致富,尚没有明确的措施和目标。特别是那些从山大沟深、广种薄收的白于山区迁入新移民点的农民,更是一大难题。部分移民户因迁入地的土地少,新的生产方式、生产环境不适应,致富的信心不足,因此有部分群众一时不愿迁入移民新区,已经迁入的农民旧地方仍然不愿放弃,甚至个别户还有回迁的想法。同时,我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还没有一套相对完善的配套政策。诸如宅基地使用,荒沙林地用地补偿减免,农业科技支持,水、电、路、通讯、卫生、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规定。配套政策滞后,影响着群众的搬迁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搬迁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意见与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深化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移民(脱贫)搬迁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一是抓好对广大干部的宣传教育,使各级干部明确移民(脱贫)搬迁的政策、任务、路径,使他们吃透政策,理清思路,坚定信念,将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市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抓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从群众最关心、最想知道的政策开展宣传、解答,将政策解读到位。比如,搬迁能补多少钱?搬到哪里?房子有多大?怎么维持生计,产业、就业扶持政策和脱贫致富措施有哪些。让老百姓感受到美好生活的愿景,对搬迁后的生活“看得见、摸得着”。三是抓好典型示范引领。建议市县共同先抓2-3个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市范区,树立典型,取得经验,逐步推开。

2、强化精准识别,精确搬迁时序

有关部门应把好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确认审核关,确保识别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防止简单地按建档立卡贫困户数平均分摊指标、优亲厚友讲人情、投机分户套取补助等问题,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户,精准到人。搬迁的目的在于脱贫,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议省上适时开通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进一步完善,查漏补遗,审核比对,确保搬得精确、精准、公平、公正。同时,应根据搬迁对象贫困程度、自我发展潜能等因素,按照特困户、受灾户、危居户等最紧迫的户优先搬迁、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次之的办法,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搬迁轮候计划。

3、统筹安排,科学规划

建议市委、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编制一个高起点,带有战略性的移民(脱贫)搬迁的总体规划,并把这个规划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使我市的扶贫工作和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各县(区)也应根据市上的规划,制定符合本县(区)实际情况的规划。规划应将贫困户的脱贫与经济社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特色产业培育等统筹考虑,系统谋划。真正做到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统筹实施、责任落实,措施有力,扎实推进,使我市的扶贫移民工作有个质的飞跃。

4、强化监督管理,严守政策红线

有关部门对移民(脱贫)搬迁工作要加强监督考核,强化防范,及时纠错纠偏。要避免违背政策,另搞一套,或钻政策空子,搞形式主义、利益输送等行为。要用足用活干部管理“三项机制”,保证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落空,确保搬迁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执行中省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资金使用,搬迁群众建房、贫困户自筹资金限额等政策,严守搬迁群众建房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以6080100平方米为主,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等有关政策红线。

5、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重视后续产业发展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社会保障的方面加大对移民及其子女的教育投入力度。要加强搬迁农民知识文化建设及职业技能培训。坚持科技知识与实用技能相结合,通过培训使移民都能掌握实用的生产技能和就业技能,促进移民自主创业,从根本上改变移民贫困现状。

经济立足是“稳得住、能致富”的基础和前提。要实现经济立足,移民村(点)在规划、立项、建设开始,就应考虑后续产业的发展。在立项选点上,注意寻找依托,因地制宜。

在种养条件相对优越的移民村(点),应根据立地条件,选择适宜劳动力转移的种养加等项目。在规划和建设中,留足产业发展的土地和空间,为发展后续产业奠定基础。

在距离城镇、各类园区、大集市较近的移民村(点),应把发展为其服务的农付产品基地建设和其它服务业做为重点,培植其产业链条。有条件的移民村(点),可依托城镇、园区的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就近、就地解决农付产品的出路和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进一步增加移民的收入。学习陕南“五种模式”,即社区工厂促动、龙头企业带动、现代园区牵动、旅游景区互动、合作组织联动,促进移民就业创业,脱贫增收,真正能够稳得住、能致富。

6、完善配套政策,保障移民权益

易地搬迁后,一些搬迁户开始由农民向居民过渡,或者由单纯的耕种者向产业工人转变,附着在身份上的权益随之也必然发生一些变化。一方面,要切实保障搬迁户在迁出区权益。学习陕南经验,采用“一证变两证”,“原户籍证管理地和林,社区居住证管理房和人”的做法,保障好搬迁户在原集体的耕地、林地承包权及相关权益,以及在新安置区的身份认同。另一方面,要确保搬迁群众在新移民安置社区,平等地享有基本医疗、教育、养老、低保等社会保障权利,公平地参与社区或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搬迁群众在新迁入地的身份认同感。做好移民安置房的权属确认,创造条件为搬迁户办理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证等有效权属证件,全面增加搬迁群众的财产性收入和融资贷款抵押能力。

           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

          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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