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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 切实履职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486次     时间:2006年03月06日

市政协主席 刘汉兴

  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人民政协工作。这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为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用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2月8日,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对于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意见》将推动人民政协事业继续前进近年来,中共中央和陕西省委为加强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特别是2004年9月,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2005年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省委也先后三次召开政协工作会议,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和《意见》。中共榆林市委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充分发挥市政协在榆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于2001年6月和2005年12月先后两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这些都为开创全市政协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现在,中共中央又颁发了《意见》,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着眼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加强人民政协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向前推进,标志着政协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历史时期。

  二、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实质 学习好、贯彻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把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一项统领全局、带动全局、推进全局的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在学习贯彻《意见》的过程中,要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有关文件、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有关重要讲话、政协章程等结合起来,在把握内容、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上下功夫,在深刻理解领会文件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上下功夫,尤其对《意见》中的新提法、新内容和新规范要认真细读,反复思考和深入研究。要通过组织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学习,如举办学习班,召开党组会、常委会、专委会会议,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等,切实加深对《意见》精神的理解。对于政协机关干部来说,理应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集中时间、组织力量,逐条逐句地学,并以此作为干部学习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紧密配合各新闻单位,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意见》精神,使社会各方面能更深入地了解人民政协,从而形成有利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贯彻《意见》精神,努力开创全市政协工作新局面今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起步之年,也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一年。市政协要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识大局、谋大局、抓开局,不断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本领和水平,力争实现“五个突破”。一要在政治协商的内容上有所突破。《意见》把政治协商作为多党合作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程序提出来,同时强调,政治协商不但要通报情况,还要组织讨论,提出建议,并要求有反馈。市委领导一向对做好决策前协商的工作非常重视,前不久出台的《中共榆林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需要在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上协商的内容。下一步我们要积极配合市委,组织好各个层面的协商工作,努力把各界群众的愿望体现到有关政策之中。二要在民主监督的形式上有所突破。要根据《意见》精神,在坚持既有的提案、建议案、社情民意、视察、个案监督、担任特邀民主监督员等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的同时,总结和借鉴我市神木、定边、靖边等县政协开展民主评议的情况,并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一个比较规范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关于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实施办法》,不断推进政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建设。三要在专委会工作方面有所突破。政协各专委会是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在开展政协各项工作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今年要重点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和科技创新、围绕榆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研,并将质量好的调研报告上升为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建议案,不断提高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水平。

  四要在发挥委员作用方面有所突破。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更加广泛地调动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建言立论水平,是人民政协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实效的关键。我们要根据《意见》要求,努力为委员履行职责营造宽松和谐的民主环境,构建发挥作用的有效平台。要大力倡导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良好氛围,使委员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和主张;要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使政协成为平等协商、坦诚议事的场所;要不断拓宽知情渠道,为委员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政协委员是地位、是荣誉,更是责任。我们一定要引导委员正确处理荣誉与责任、做好本职工作与履行委员职责的关系,不断激发委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热情,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委员广泛参与政协活动的机制和途径,使尽可能多的委员参与到政协工作中来,在政协工作中施展才华、发挥作用。今年,市政协还发出倡议,拟在贫困地区援建希望小学,希望各位委员能够积极参与,奉献爱心,回报社会。

  五要在机关建设和服务质量上有所突破。政协机关承担着为政协履行职能和委员履行职责服务的重要责任。它在政协开展各项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组织协调、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意见》从发展人民政协事业的战略高度,对政协机关建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们要以《意见》精神为指针,切实加强政协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要坚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政协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在政协机关干部中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爱岗敬业、脚踏实地、顾全大局的工作作风,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工作干部队伍。

  《意见》的出台为政协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也为政协工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历史责任和使命,在中共榆林市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政协职能,力争实现“五个突破”,努力开创全市政协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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