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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市场作用 创新开发模式 实施“光伏+大农业”产业化项目助力精准扶贫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634次     时间:2016年03月28日

市工商联

今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榆林实现两个率先的关键年。一方面,经过多年发展,榆林已积累了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但仍有8个县683个村,28.15万人口处在贫困当中,精准脱贫任务繁重。另一方面,榆林多方面的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变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特别在光伏和大农业方面大有文章可做。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结合榆林扶贫工作实际,按照2月份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关于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力争在8个国定贫困县,每县安排100个左右村纳入国家光伏扶贫项目的要求,我们征集方案,对接企业,组织汇商,认为我市贫困地区农业立地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是劣势,但地广人稀,日照条件好是优势,很适合发展大型“光伏+大农业”产业化项目。我市实现精准脱贫,可以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大企业引领、大项目带动、大资金投入,结合“首位产业”发展“在村产业”,立足家门做文章,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此,我们建议

1、科学筹划,统一布局,选择集中连片的贫困片区进行大面积土地利用综合规划,策划"光伏+大农业"产业化精准扶贫项目。

2、总结我市光伏产业发展中已有的经验和不足,估各种合作和盈利模式效果,多渠道对接方案,针对性引进大型光伏企业实施项目,优化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力争将有限的资源集中配置给带动力强的企业,谋求光伏与农业结合的1+12

3、由项目企业投入规模资金,对支离破碎且贫瘠、难以有效利用的土地,进行综合整治。其中40%的土地,利用水利(引水、打井)及生物技术措施,整理改良成相对平整、便于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高产稳产田,无偿移交当地农民种养,为脱贫提供最基础的物质保障。另外60%的土地,经整理后,由项目企业向农民租赁,用于开发建设大型地面电站和光伏+农业的分布式电站。这样,农民依托大企业,将有土地租金收益,即便遇到农业生产风险,也能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保障生活。

4、由项目企业牵头注资,农民参股,针对本地优势农产品深加工,组建股份制企业,形成"农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基地"经营模式,并与全国性大型商业零售平台合作,通过农村电商打入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使产品产得出,卖得了。通过发展“在村产业”,提高农(林)产品的附加值,扩大农民的股权分红收益。

5、项目建成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光伏电站,定向培训和招录当地贫困农民,开展“智力扶贫”,使贫困户由种地的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化,实现稳定的工资性收入。

我们认为,这样的模式能站在整村集中连片扶贫和产业化、精准化扶贫的高度,顾及政府、农民、企业各方利益和关切,针对性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一是能有效利用大企业、大资金、大项目在资源配置上的优势,扩大产业扶贫效果。二是不但对贫困农民"授之于鱼",更重要的是通过农民参与到产业化发展中来 “授之于渔”,贫困农民在不离乡、不离土的情况下,实现收入大幅提升,摆脱贫困并走向小康,真正实现‘造血式扶贫’目标。三是通过集中连片扶贫、产业化扶贫、智力扶贫、土地综合治理、生态治理、发展“在村产业”,助力政府在开辟和扩大税收的同时,实现精准脱贫目标和农村长远发展。四是有利于企业通过产业扶贫,在发展自己的同时体现社会责任,为光伏扶贫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找到一条多方共赢的可持续之路

实施大型“光伏+大农业”项目,可以创新开发模式,推进光农互补,实现多方面效益。通过探讨,这种模式也激发了工商联有识之士的兴趣,并获得一些大型光伏企业的认同。作为一种创新的模式,需要凝聚党委、政府、社会、企业和贫困户多方共识。希望政府和有关方面能关注我们的建议,共同谋划项目,协调各方推动,为引进企业和实施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让产业扶贫在我市精准脱贫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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