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委员论坛您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栏目 >>委员论坛

关于加强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建议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918次     时间:2015年03月05日

政协定边县委员会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各级政协正在积极探索实践的课题。长期以来,作为基层政协组织,在推进协商民主进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参与协商范围窄、协商形式单一、协商结果落实难、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此,我们要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不断完善人民政协协商体系,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实效,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一、完善协商制度

健全的制度是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强调,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要有必要的制度保证,通过制度实现规范化程序化,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保持经常性和有效性,避免随意性和流于形式。去年,省委、市委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协商工作的办法》、《关于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实施意见》,这是我们基层政协开展协商民主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要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及时研究制定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相关制度,认真分析影响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发挥的机制因素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协商议题确定机制、知情明政机制、协商形式选择机制、各界意见表达机制、协商意见报送和反馈机制等,从制度层面真正解决为什么协商、协商什么、跟谁协商、什么时候协商、怎么协商、协商后怎么办等一系列问题,形成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提供保障。

二、明确协商内容

政协开展协商民主,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协商什么、协商内容由谁来确定。在实际工作中,协商议题的确定,有两种主要途径:一是党政领导直接“命题”,如去年,县委要求县政协围绕农业方面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调研,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织农业界别委员并聘请有关专业人士成立调研组,历时两个多月,对我县设施农业和旱作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调研,提出了“大力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加强农业产业化组织建设”等意见、建议13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这次调研工作有见地、搞得实、搞得好。二是由政协自己确定协商课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建议案,报送党委、政府参考。从实践来看,这两种途径虽然协商效果不错,但是协商议题还存在随意性。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的措施为我们指明了方向,要求必须在制度层面列出协商内容清单,尽量细化明确协商的具体内容。所以,我们要积极适应新常态,克服怕越位的思想和被动应付的消极做法,紧紧抓住党政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与党委共同研究提出年度协商计划,明确协商的议题、形式和程序,更加深入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努力形成“党政出题、政协破题,委员出招、部门接招,增进共识、促进工作”的协商格局,让协商更求真、更务实、更有效。

三、拓展协商形式

习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协商就要真协商,应该实实在在,而不是做样子”。基层政协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协商形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丰富新的形式和方法,使协商民主的视野更宽阔、活动更经常、方式更灵活。一是以民主评议为载体,扎实开展对口协商。民主评议本身就是一个协商的过程,它能够在建立共识的基础上,形成对有关工作的客观评价,进而优化发展环境。我们要按照“深入调研、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少讲成绩,批评有度、建言务实,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要求,每年着重对一些重要部门的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力求“评”到点子上,“议”在关键处,有效促进工作的落实。二是不断创新提案办理模式,有序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我们要在开展“主席领衔督办”、“民主测评督办”、“带案视察督办”等提案办理活动的基础上,根据需要适时围绕有关热点、难点问题召开提案办理专题协商会议,也可在政协常委会议上重点协商有关部门的提案办理情况,使提案人和承办单位在协商中实现提案内容的可塑性和提案办理的动态性,从而使建议不断完善,办理更有实效。三是不断加强委员联系,积极开展界别协商。我们要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委员小组的基础作用和专委会的纽带作用,开展灵活多样的界别活动。要建立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的“三联系”机制,适时分界别走访、约谈委员,征集社情民意信息,增强协商的针对性;要成立委员活动小组,设立“委员活动日”,重点围绕一些领域当中重大和长远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专业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定期组织政情通报、专题协商等活动,邀请界别委员与政府职能部门、界别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共同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总之,只有把多种协商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协商民主的效果得以体现、进程不断加快。

四、转化协商成果

要推动协商成果进入党委政府决策,既要靠党委、政府重视,切实把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更要靠政协自身积极努力,切实做好协商成果转化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切实提高建言献策质量。所提意见建议的“含金量”是推动协商成果转化的关键。因此,我们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政协智力密集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摸清真实情况,集合众智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可外出借鉴调研,努力使对策建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二是建立跟踪督办机制。要建立党委、政府和政协三方共同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把采纳落实政协建议情况作为考评党政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协也要通过组织视察、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进行跟踪问效,对一些重要的协商成果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进行再次协商,有效解决协商成果转化落实过程中“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反馈办理落实情况。要加强与党政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沟通和联系,科学设定协商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反馈时限和要求,并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对协商意见建议的具体处理情况,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反馈或在政协常委会上予以通报,切实体现和增强协商的实际效果。

总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常态、新机遇寄予人民政协新责任、新希望。我们要紧密联系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政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努力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供稿: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榆林市委员会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       联系电话:0912-3598656       传真: 0912-3598676
备案许可证编号:陕ICP备09011148号-1        技术支持:大一科技       本站访问人次:3302471

执行时间27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