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领导言论

领导言论您当前位置:首页 >>领导言论

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760次     时间:2015年02月08日

 

政协榆林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三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

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榆林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201526日)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榆林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三届五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三届五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

三届五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提案433件,其中委员提案353,81.5%,团体提案80件,占18.5%。经审查,立案420件,其余13件转为委员来信供有关单位参考。经研究协商,这些提案分别交由三个县区人民政府和76个部门单位承办。截止2014年底,立案的420件提案已全部办复,办复率为100%。从办理情况看,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30件,占立案总数的31%;列入计划逐步办理的257件,占61.1%;因受政策体制或客观因素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33件,7.9%,承办单位已向提案者作了解释与说明。总的来看,过去的一年,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下,政协提案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与智力支持,为推动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围绕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委员们提出相关提案168件,内容涉及能源经济转型升级、循环经济发展、民营企业解困、民间借贷风险防控、现代特色农业建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这些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许多建议被吸纳落实到相关决策之中。如,《关于加大扶持力度,推动能源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几点建议》、《关于在金融危机大背景下,加大对民营企业扶持的建议》等提案,经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梳理、消化,部分建议意见已吸收进了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36条措施和办法之中。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还联合出台了《榆林市中小微(民营)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由市财政投入1亿元实施“助保贷”业务,撬动银行资金向实体经济倾斜。《关于高度关注农村撂荒地的建议》、《关于充分发挥榆林第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的建议》、《关于加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政策扶持的建议》等提案,经有关部门调研论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和流转资金为突破口,加快了农村土地确权证工作。截止2014年底,全市流转土地面积达192万亩,年流转面积和总面积,均居全省第一。围绕建设陕西第二粮仓的战略目标,依托农业资源优势,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打造现代农业升级版,截止2014年底,全市共发展龙头企业312家,建成现代农业园区188个,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是持续关注生态环境建设问题。涉及相关提案35件,主要包括城市绿化、环境治理、污染防治等方面, 在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关于增加城市绿化面积,建设城市绿岛的建议》、《关于解决城区重点水源地污染防治问题的建议》、《关于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建议》、《关于重视我市空气质量监控和治理,严防出现雾霾天气的建议》等提案,市林业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以“三年植绿大行动”为载体,坚持“有规划、有文化、园林化、本土化”的原则,强化城区绿化工作,全力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全年完成绿化造林100.8万亩,其中榆林建成区绿化完成3057亩,绿化覆盖率达38.34%。市水务局继续加大流域综合治理力度,全年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19.8平方公里。市环保局建立健全了辖区水环境质量首长负责制,采取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等办法,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了城区居民饮用水质达标。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宁静、清洁”四大工程,下发了《榆林市“治污降尘·保卫蓝天”行动计划(20142017年)》,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全年榆林城区好于二级以上天数达336天,其中一级以上天数93天。

三是围绕社会民生事业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我市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民生工程实施建设投入不足,围绕这两方面问题,委员们共提出相关提案151件,涉及教育、宗教、医疗、就业、社保、食品安全等诸多社会热难点问题,其选题大多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属于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的“最后一公里”。这些提案普遍得到承办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的重点问题和整改的重点内容。其中《关于均衡教育资源的建议》等提案,市教育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4-2018年)的通知》,从加大交流教师培训培养力度、完善校长选拔和健全教师奖励制度等方面入手,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关于加快落实天主教榆林教区总堂和主教府用地划拨的建议》,靖边县政府确立了用地选址,已报省政府审批通过,目前正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委员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市卫生局通过健全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强化行业自律等办法,全力构建和谐的医患环境。针对大学生就业难和医保办理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市人社局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陕甘宁蒙毗邻四城市区域合作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等招聘活动,先后为900多个单位提供招聘岗位3.6万个。全面启动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参保职工就诊、购药、住院结算“一卡通”。关于食品安全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加大宣传、严格执法等办法,形成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是积极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与保护。提出相关提案37件,涉及文物保护利用、文化文艺等方面,经过落实办理,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如,《关于进一步加强神木石峁遗址保护和开发的建议》,经市文广局、神木县政府等部门的大力宣传和积极争取,初步提出了拟设立石峁国家遗址公园管理委员会,启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保护开发工作。目前,《石峁遗址保护规划》及外城东门的保护立项已上报国家文物局,遗址保护利用项目概念规划已全面启动,挖掘保护扎实推进。针对《关于建设榆林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建议》等提案,市文广局坚持一手抓文广基础设施建设,一手抓文化产品内容生产,突出艺术精品创作交流,大力培育文化企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全年编排了《大漠红柳》、《陕北歌谣》、《我的三十里铺》、《蒙汉游击队》、《杨家城传奇》、《三弦人生》、《大顺长歌》等精品剧目,并参加了陕西省第七届艺术节,其中秧歌剧《米脂婆姨绥德汉》作为我省参加上海艺术节的开幕剧目进行了演出,受到了文艺界的一致好评。

五是为促进党风政风好转献计发声。提出相关提案29件,涉及新闻媒体、干部吃空饷、婚丧事务等方面。《关于加强新闻媒体记者管理,严肃查处不实报道的建议》,市委宣传部等部门采取建立打击“四假”工作机制、公布驻榆记者站名单、刊发举报电话等措施,全面营造“严打”氛围,收到了较好成效。《关于实施县处级干部到基层包村包户为民办实事的建议》,市委组织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为载体,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的长效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安排一览表》,全年有1385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帮扶乡(镇)、村(社区)、企业。《关于严肃查处我市干部“吃空饷”的建议》、《关于下决心整治干部婚丧事务大操大办的建议》等提案,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了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信息管理共享平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精神,全年共清理纠正“吃空饷”人员2186名;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等措施,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破旧俗、树新风,积极治理党员干部婚丧事大操大办,并作为长效机制来抓好抓实。

二、改进提案工作的主要措施

三届五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升提案质量、办理实效和服务水平。

(一)精心组织服务,提高提案质量。三届五次会前1个多月,市政协提案委就精心准备,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筛选出提案参考目录131条,并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播发了提案线索征集公告,印发提案征集通知,引导委员撰写高质量提案。全委会召开之前,我们专门召开了政协各参加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和有关情况,让他们吃透上情、熟悉下情、掌握实情,引导委员围绕中心,认真选题,提出高质量提案。全会期间,抽调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以及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与提案审查工作,就提案的立案进行协商,进一步明确了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通过一系列措施,提案质量普遍较高,为办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去年“两会”召开之际,正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时,市上适时将提案办理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引导各承办部门单位进一步深化对政协性质、政协职能和提案作用的认识,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意识,用群众观点看待提案工作,使办理工作成为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的过程。常务副市长高中印在政府提案交办会上明确要求,各承办部门单位在办理中要认真落实“一规范”、“三坚持”和“三对照”的办理流程。“一规范”,即:规范办理流程;“三坚持”,即:坚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答复、坚持在见面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三对照”,即:将答复内容与提案所提意见要求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照,看答复是否妥当,将提案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条件解决,能否创造条件解决。市政府系统各有关部门单位普遍都把提案建议作为“问题导向”,作为进一步查找剖析、边整边改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层层能落实,力求办理好每一件提案。

(三)强化落实责任机制,提高委员满意度。在提案交办落实过程中,各承办部门单位坚持创新方式,健立完善落实工作机制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责任机制,注重沟通联系,强化提案办理落实。市教育局、住建局、文广局、交警支队等办理任务较重的单位负责人,从布置交办、督查协调到答复审阅,层层把关,确保了办理质量和进度,使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高新区管委会建立了立项登记、跟踪催办、回复审核、联系沟通等制度。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做到了“三亲自”,即:每件提案亲自交到机关科室、交到具体承办人手上,亲自协调、指导、催办,亲自审定、签发回复函。市公安局将提案办理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使办理工作实现了“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闭门办理”向“开门办理”、“注重答复”向“重在落实”的转变。市人社局、农业局、林业局、发改委等部门在办理中,坚持“三访制”,即:办理前走访委员,了解提案意图;办理中征求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办理后跟踪回访,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提案者反馈,得到了委员们的充分肯定。

(四)强化督查督办,提高办理进度与实效。办理落实是提案的最终目标。为此,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督办活动。一是市级领导包抓督办。按照“选题重要、富有新意、建议可行、能取得成效”的原则,从立案的420件提案中筛选出24件重点提案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包抓督办。志强书记对包抓的建设榆林大学的1号提案,多次过问,责成有关部门考察调研论证,形成了《建设榆林大学工作方案(草案)》,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解决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同意将榆林卫校并入榆林学院,市政府三年内投入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榆林学院的硬件建设。经多方共同努力,陕西省教育厅与榆林市政府已签订了共建榆林学院协议,省市将合力推进榆林大学建设工作。治原市长在对政府系统整体提案办理工作做出批示的基础上,对其包抓的道路交通标志设施建设的提案,多次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亲临现场督促检查。目前,51处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1132块禁令及指示标志、486块指路标志已全部安装到位。刘汉利主席就包抓的城区重点水源地污染防治问题的提案做出批示,并责成市政协综合业务处就城区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有力地促进了提案的办理。其它市级领导都能亲自参与包抓提案的调研督办,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二是调研视察督办。为全面掌握提案办理情况,加快提案办理进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由市政协牵头,下设两个督查组,深入到市委组织部、发改委等34个部门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分别召开了提案办理座谈会议,现场听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取得实效。11月份,常务副市长高中印带领市人大、市政协分管议案和提案领导深入市交警支队、住建局、能源局,就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视察调研指导,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常委会协商督办。市政协常委会围绕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滨河公园建设进度的建议》和《关于加快城区绿化的建议》进行了专题协商,并组织政协常委进行了实地视察,推动了提案办理协商成果的转化。

(五)注重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做好提案工作,既是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任务,也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配合,更需要舆论宣传工作的配合和支持。一年来,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注重对社会各界的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人民政协报》、《各界导报》、《榆林日报》、榆林新闻网、榆林政协网等新闻媒体,宣传提案内容,报道办理进度和情况,在《榆林政协》杂志上开辟了“提案选登”栏目,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6月份,参加了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座谈会议,并作了《强化提案办理协商 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努力提高提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的经验交流,得到了省政协的充分肯定。实行“阳光办案”,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提案督办的各项活动,并进行追踪报道,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提案办理中来,了解提案办理情况,进一步扩大提案工作的影响力,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

各位委员,2014年提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承办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努力工作和大力支持配合下,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得到了委员们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的提案工作与形势发展和群众期盼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提案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部门单位对政协提案的认识还不够到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依然存在,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信息化管理手段仍较滞后;提案协商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改进。

三、2015年提案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2015年,提案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和本次政协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充分发挥提案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推动全市政协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注重提案质量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提案质量的好坏,直接反映出委员们参政议政水平的高低。在新的一年里,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新时期政协提案工作的新特点。要把握大局、突出重点,多提案、提好案,重点要围绕体制改革、经济转型升级、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集体优势,精心谋划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提案。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发挥专业优势,及时将视察和专题调研中形成的重要建议转化为提案。要切实加强提案审查立案工作,进一步规范提案审查程序,完善提案立案标准,进一步提升提案质量。

(二)以加强提案协商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要围绕《中共榆林市委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实施意见》精神,市政协常委会将加大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力度,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加强办理工作中的沟通协商,切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要深入开展市级领导包抓督办、视察调研督办、与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督办、专委会督办等方式,不断提高协商督办的成效。要创新办理协商形式,围绕提案集中反映的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国计民生等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专题协商。要强化考核,按照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指导,推动各县(区)党委、政府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全面提升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水平。

(三)以推进提案工作平台建设为手段,进一步提高协调服务水平。围绕提案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建好三个平台:一是提案征集平台。坚持把提案征集与政协例会相结合、与调研视察相结合,及时把符合提案要求的工作成果转化为提案。二是“知情明政”平台。通过组织委员调研、视察、考察、报告会、通报会等多种形式,为提案者履职提案提供基础性服务。三是“参与督办”平台。通过强化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三方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切实把提案者参与督办工作的作用运用好、发挥好。

(四)以扩大宣传为媒介,进一步提升提案办理的社会影响力。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提案工作的重大活动和办理成效。坚持新闻舆论监督与政协提案监督相结合,跟踪报道一些热点、难点提案的协商办理情况,实现委员、承办单位和新闻媒体的互动,使提案工作在电台上有声、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名,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

各位委员、同志们,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为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让我们在中共榆林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运用提案这一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榆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榆林市委员会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       联系电话:0912-3598656       传真: 0912-3598676
备案许可证编号:陕ICP备09011148号-1        技术支持:大一科技       本站访问人次:4102352

执行时间17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