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度控制原煤出境数量提高资源就地转化能力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市一大批本地资源转化项目陆续投产,地方工业用煤需求量大幅度增加,而我市目前大量原煤外运,使本地企业用煤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对地方工业发展造成了较大影响。按照资源深度转化、延长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为了有效保障地方工业用煤需求,提高资源就地增值转化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建议如下:
1、适当控制原煤出境数量,优先保证地方用煤需求。据悉,与榆林毗邻的内蒙古地区,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地方所产原煤最大外销40%,60%用作地方工业用煤,建议我市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保证地方工业用煤。
2、加大资源转化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督促在建的转化项目尽快全面建成投产。转化后销售与原煤直接外销相比可增值35%,上缴税费数额也可实现较大提高,从而逐步形成产业升级和利税提升的双赢格局。
3、建立区域协作联动机制,相关县(区)联手,限制煤炭出境量,在一定程度能够影响市场价格,提高原煤价格,使本区域优质煤炭资源品牌优势真正转化为价格优势和经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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