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 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近年来,全国许多地方积极探索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取得了不少成绩,为了贯彻第三次全教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动和指导各地开展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育部于1999年8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从2000年秋季开学起逐步创造条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 ”以发展性教育为主,预防性教育为辅,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落实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基〔2002〕14号),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现提出如下建议:
1、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市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工作摸底调研 ;
2、坚持育人为本,立足学生发展,重在指导和服务,根据本校实际条件和学生实际需求,在心理咨询与辅导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科学、规范地加以建设;
3、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的业务指导,统筹做好心理健康教师的配备和培训工作;
4、选择确定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示范学校,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工作。应协调教研部门,加强对心理健康科研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核心是转变全体教师的教育观念,减少学生的心理压力和负担,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市政协委员:刘靖宇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榆林市委员会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 联系电话:0912-3598656 传真: 0912-3598676
备案许可证编号:陕ICP备09011148号-1 技术支持:大一科技 本站访问人次:4104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