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市文化产业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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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601次
时间:2010年11月25日
大家知道,“今天的文化,就是明天的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文化发展突飞猛进,取得巨大成就。但现阶段,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制约,文化及其产业发展滞后,与时代发展、人民要求不相适应,文化体制改革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
为此,建议:
1、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对处于发展初始阶段的“事转企”文化单位和文化企业进行扶持,使他们有发展根基,不断成长壮大。
2、更加重视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经济滞后的县份不利于生产型、营利性文化企业发展,但在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方面可以大做文章。
3、更加重视民间文化产业。进一步扶持和引导各类民间文艺团体发展壮大,鼓励和支持民间文艺团体、文艺复兴人才从事文化经营活动。
4 、建立激励机制。设立榆林市文学艺术作品展览竞赛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宣传和奖励各个领域内的突出成绩和艺术作品,鼓励文化战线勇创佳绩、多出精品。
5、加快《赶牲灵》电视剧的拍摄进度,使榆林过去的风俗习惯,爱情故事以及当代青年人的故事,在电视上得以宣传,使人们更多的了解榆林、认识榆林,来榆林旅游。
市政协委员:雷晴初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