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医疗垃圾处理的建议
医疗垃圾在《国家危险垃圾名录》里属于头号危险垃圾,按《医疗垃圾管理条例》必须做严格的消毒毁形处理。医疗垃圾跟普通的生活垃圾危险性完全不是一个等级,处理方式自然也跟生活垃圾不一样,医疗垃圾不能混入生活垃圾,跟环卫无关。处理好医疗垃圾和污水对环境和卫生具有重要意义。我市由于地方资金短缺,管理监督不力,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现状不容乐观,基本上无符合要求的医疗垃圾焚烧设施设备,也无医疗污水处理设备。
我市现有医院的固体垃圾处理基本都由专车运走处理,大多属于外包服务,然而外包服务基本没有监管,具有巨大的卫生和环境污染隐患。
为此建议: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省政府文件要求,尽快在各县市区选址建设医疗垃圾的集中处理机构,统一集中处理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
2.设立专用医疗垃圾收集车辆,收集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
3.尽快由环保、卫生、发改、财政、医疗机构联合对医疗垃圾处理成本进行测算,研究制定各县市区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4.落实各医疗机构处理医疗垃圾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不能将医疗垃圾简单外包、随意处理。
5.落实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督促监管责任,避免埋下环境卫生隐患。
(横山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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