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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煤矿采空区生态恢复治理中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议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4408次     时间:2020年11月16日

榆林市煤炭资源丰富,陕北侏罗纪煤田棆神矿区(一期)和榆横矿区(北区)规划开采总面积约4100平方公里,随着煤炭资源的开采,采空区面积逐渐扩大,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是当前亟特解决的问题。同时榆林市地处沙漠丘陵地带,昼夜温差大气候干燥,日照丰富。煤矿采空区大部分土地性质为林地、耕地地势平坦。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煤矿采空区综合整治,结合榆林的自然条件,在煤矿采空区生态恢复治理中因地制宜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助力当地百姓脱贫致富。

为此建议:

1.面对国家环保政策日益趋紧的新形势和鼓励扶持新能源产业的有利契机,在煤矿生态恢复治理中,推动煤矿采空区建设光伏发电站,在采光板下种植耐旱喜阴农作物,形成一个光伏产业、农耕经济和生态建设互补的发展模式,为煤矿采空区综合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政府应出台政策,给予优惠补贴支持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尽快在煤矿采空区落成。

2.应将煤矿生态恢复治理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纳入煤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支取范围,充分发挥治理专项资金效益,引导企业职工、矿区群众积极参与矿山生态恢复治理。

3.政府部门应明确煤炭企业光伏发电的土地利用性质,实行灵活的土地经营政策,探索矿区村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等多种形式的经营模式,实现采空区农民产业转型和増收致富,为煤炭企业采空区生态恢复治理减轻压力,实现企地共贏。


(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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