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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食堂安全监管的建议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2974次     时间:2020年10月23日

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并牵动着无数父母的心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但部分学校仍存在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堂基础条件薄弱、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现象,严重影响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1.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严把校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和食品留样等项目的审查力度,对食堂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可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依法持证经营。

2.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中小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是校区(园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要求,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对于造成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严把原料采购关。明文禁止采购和使用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原料和食品,仔细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格证明文件,对采购的原料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条件要求贮存。

4.强化监督实施开放化管理。鼓励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没有条件安装摄像装置的,厨房、食品加工房间要开放式透明化,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便于校长、教师和家长进行监督。严格管控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

5.严格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摸排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基本情况,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实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死角。要定期开展检查,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原料采购与贮存、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要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将高风险食品原料及食品、餐饮具和供餐单位配送食品列为重点抽检对象,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


(神木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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