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白于山区进行规模化生态治理的建议
白于山区位于黄土高原腹地,涉及延安市的吴起、志丹、安塞、子长四县区和榆林市的定边、靖边、横山三县区,是黄河支流无定河、延河、北洛河的发源地。目前,白于山区黄土裸露较为严重,深山区因常年水土流失,土地变得支离破碎,成为不宜人类生存之地,每年都有大量的泥沙注入上述三条河流,最终汇入黄河,因此建立白于山国家级规模化生态林场势在必行。建议如下: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生态治理方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充分认识在白于山区建立国家级规模化生态林场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坚持自然修复与生态治理并重,通过实行封山禁牧、生态移民等方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荒山荒地造林种草,修复天然草场,力争治理后白于山区林草覆盖率达到70%以上,将白于山打造成为国家级生态林场。
二是认真调研,切实做好白于山生态治理规划。坚持围绕大局、规划优先、实干为本的原则,借鉴成功经验,做好白于山区生态治理顶层设计,聘请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白于山梁、塬、峁、涧、坡、沟六大类地形的造林林种和树种配置模式,切实做好不同地形条件类型下林种和树种规划。
三是因地制宜,科学开展造林种草。按照“庭院经济林业化、耕地环界环埂田园花海化、荒山荒地生态景观化、乡村驻地道路风景园林化”的规划布局,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在条件好的地块设计干杂果木本油料作物,为后续产业发展和百姓致富奠定基础。
四是转变方式,深化改革造林机制。按照谁的区域谁造林原则,由林业部门负责技术服务,当地政府负责组织乡、村、合作社、企业承包造林,经济林实行补贴或订单林业制度,生态林实行工程造林制度。三年造林合格后,将林地交由原土地所有者进行限期(五年)抚育管理,期间每亩每年发给林地所有者400元的管理费。抚育管理到后期,将达到保存合格的林地转为公益林,按年按亩发放公益林补助,逐步将区域内的农民转为护林员或经济林抚育采摘工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五是强化组织,实施分级林场建设制。为保障白于山生态治理工作稳步推进,通过人才引进战略,组建一支由林业科技人员和区域各级林业干部组成的专业队伍,成立白于山区生态建设总场,在各县区建设分场,在有关乡镇建立基层分场,实行户、村、乡、县、总场五级林场建制,并鼓励支持发展100-10000亩的规模性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家庭林场、村集体林场、合作社和企业承包林场,不断夯实白于山生态治理工作基础。
六是注重管理,全力推进生态治理进程。实行各级党委政府对白于山生态治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全面实施封山禁牧。加大生态治理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严厉打击偷牧夜牧行为,坚决不允许破坏中幼林地、天然草场,损害公共生态资源。注重示范引领,以村、乡镇、分水岭和流域为单位,先行试点,先易后难,集中资金,集中连片,整村整乡整流域稳步推进。
(民盟榆林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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