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建议
随着医改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针对中医事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要从市级层面积极制定中医药事业的战略规划、激励措施。为此建议:
1.重视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针对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短缺的问题,应建立高端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加大对各级中医医院中医药人才的招聘。同时,加强基层中医的培训,放低基层中医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为乡村医生行医提供支持,鼓励中医在民间遍地开花。
2.健全中医服务体系。改善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做好县区二级中医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院中医馆的建设。通过进一步落实“专科联盟”、医联体、医共体的政策,引进专家团队,使上级中医医疗机构的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同时政府应加大对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的经费投入,为重点专科建设做好保障工作。
3.加强中医文化宣传。可由政府主导、中医机构和全社会参与,站在打造中医品牌,树立中医形象,每年定期举办中医药文化节、膏方节等,开展义诊、传统文化演出、中医适宜技术体验、敷贴等活动,同时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4.加大中医科研投入。建立专门的中医科研管理机构,并充分发挥管理机构的职能。完善支持从事中医科研的配套政策,建立中医科研的评价体系和科研转化体系,加大财政资助力度,设立中医科研专项经费和中医科研转化的经费。
5.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区域内中医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市、县两级中医医院现有的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全市中医医疗信息资源,建立市级层面的区域中医诊疗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逐步落实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和各县区中医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制度及远程会诊制度,促进全市上、下级中医医疗机构会诊、转诊的有序对接,使全市中医医疗资源得以科学利用。
(市政协委员 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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