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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建议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857次     时间:2020年03月10日

我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任务为13273户46154人。目前,实际入住13273套,占比100%。旧宅应腾退11559户,已腾退10862户腾退率95.74%。虽然基本任务已完成,但各县区情况不相同,与中省确定的目标和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至关重要。因此建议:

1.严格工作质量。一是按照国家政策和进度要求,对实际入住、旧宅腾退等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确保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二是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办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产权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三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基础配套和后续产业工作,持续夯实县市区主体责任。

2.确保腾退完成。一是继续落实“双挂钩”,确保2020年6月前旧宅基地腾退全面完成,按照“建台账、变产权、渐腾退、再利用”的工作思路,该收的收,该拆的拆,并遵循“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进行复垦复绿。二是进一步探索连体房封存后再利用机制,建立台账统一管理,探索通过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利用,收益由村集体统一分配。

3.推进偿还金制度。一是充分利用政策窗口期,抢抓政策机遇,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流转。二是利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建立“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还款准备金”制度,按照“流转一笔、入账一笔”的原则,逐批次分比例提取还款准备金,确保按照还款,有效化解政府金融风险。

4.推进避灾生态搬迁。一是加强避灾生态搬迁补助资金使用、拨付的监督检查,防止资金截留、挤占、挪用、保证资金规范使用,确保按期完成避灾生态搬迁规划任务。二是按照避灾搬迁“即搬即拆”的要求,做好避灾生态搬迁的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

5.做好“三规范”。一是继续规范基础信息、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做到底子清、“一本账”,确保“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管理平台”数据一致,搬迁人口信息真实、精准。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全部清零、确保所有工程手续完备和程序合规。二是把好资金进水关和出水口,确保资金按政策要求规范使用,切实做到“管上严、用上专、拨上直、还上保”。


(市政协委员  艾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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