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推进城市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改善生态环境的有力抓手,是促进生产生活方式改变、建设美丽富裕新榆林的有力抓手,这不仅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更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举措。2015年8月,为了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全面的推进榆林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彰显榆林历史文化名城特色魅力,构筑“城在林中、水在城中、人在景中”的生态园林式大城市,启动了第五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自觉遵循“一尊重、五统筹”的城市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区一高地”和“两个率先”发展战略,以“让城市融入森林、让森林拥抱城市”理念为引领,高起点、高标准地完成本次规划修编工作,为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议:
1、坚持“阳光”规划,严格落实规划公示制度,对涉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所有建设项目实行批前批后现场和网上同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专家审查制度,优先保证城市绿化用地,强化对城市绿化率等指标的管控,坚决杜绝擅自调整绿化指标的行为。
3、积极创新服务举措,优化完善社会公益项目及城市绿化项目规划许可“绿色通道”和服务直通车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4、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各项建设项目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能够真正落实到位,有效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5、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的生态文明意识,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市上下重视支持、配合创森工作的格局。
6、整合联动,力求创森实现多赢,协调好市县区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关系,落实责任,真正形成工作联动格局。
市政协委员 李华林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榆林市委员会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 联系电话:0912-3598656 传真: 0912-3598676
备案许可证编号:陕ICP备09011148号-1 技术支持:大一科技 本站访问人次:3988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