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元污水处理设备不能再沉睡了
榆林市一毛纺厂500万元污水处理设备,已闲置5年之久,不能发挥作用,致使污水长期直接排放,造成严重污染。
1998年,长城路拓宽改造,榆林毛纺厂污水处理厂也是城区唯一的污水处理厂,不得不拆除。根据当时专员办公室会议和榆林市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毛纺厂与榆林市建设局签订了拆迁协议,主要内容为:(1)由原地区财政局给毛纺厂补偿拆建费98万元;(2)原榆林市补偿土地4亩,具体地址为肤施路2亩,长城路2亩。目前,拆建补偿费只兑现了30万元;肤施路2亩土地已划定,长城路应划拨的2亩土地仍在扯皮,致使毛纺厂污水处理厂无法启动,原有500万元的设备露天摆放,日晒雨淋,将要报废。为此建议:
(1)市财政与榆阳区财政尽快协商解决下余的68万元拆建补偿费;
(2)市建委与榆阳区政府协商解决长城路2亩土地划拨问题;
(3)尽快启动建设污水处理厂,使其在城市治污中发挥应有作用。
(市政协研究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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