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解决幼儿园教师编制短缺的建议
“十二五”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经过两个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城乡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但随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总量不足,教师短缺问题也日益凸显。
目前,我市共有幼儿园1026所(公办412所),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现有编制数2915个,在职教师4860人(其中公办教师3674人,临时聘用1186人),全市在园幼儿17.27万人(公办幼儿园8.2万人)。根据《陕西省幼儿园编制标准(暂行)》(陕编发[2011]195号)测算,全市幼儿园教师编制数应为13802个,缺编10887个。按照省上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16年,我市公办幼儿园将达到484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将达到11万人,需核定幼儿园教师编制19374个,到2016年幼儿教师缺编16459个。
按照《关于统一全省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陕编发[2015]221号)标准测算,我市中小学教职工超编9456个(其中小学超5110个、初中超4575个、高中缺229个)。如按新标准测算将中小学超出的9456个教职工编制调整到幼儿园,还缺7003个编制,严重影响我市学前教育发展。
为了保证新建幼儿园的投入使用,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实施,满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调整和增加榆林市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
市政协委员 刘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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