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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十三五”规划的建议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658次     时间:2015年12月02日

建议之一:

2015年《中共陕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指出:“加强群团阵地建设。把群众活动阵地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实现市县(区)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等活动阵地全覆盖。”迄今为止,我市市县(区)没有一处专门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这与飞速发展的城市规模和格局不相适应,建议在“十三五”规划中将“市县(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纳入其中

建议之二:

时至今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我国提出已达20年,但由于种种原因,关于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宣传还远远不够,我市还没有真正地在党校、干校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课程。所以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性别意识教育,带头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研究、指导、解决我市妇女运动和妇女发展中的问题,促进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建议有关方面在出台法规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和特殊利益,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建议建立政府性别统计和性别预算制度(按妇女人均一元的底线落实各级妇女儿童工作经费),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建议之三:

在贯彻党的群团工作精神时,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基础。建议“十三五”规划中纳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编制、人员、经费、阵地建设。确保基层妇联组织有人做事、有钱干事、有阵地吸引、组织群众,真正发挥好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的内容。

市妇联副主席 杨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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