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主管理 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市总工会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主体单位,近年来,围绕《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推行职代会制度建设,狠抓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形成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分段逐步实施,考核规范程序,夯实工作基础,实现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收效。
但是,目前我市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还普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1.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企事业单位领导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认识程度不到位。一些企业虽然制定了制度和措施,健全了组织机构,但仅仅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认识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企业职工共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形式和手段。
2、对厂务公开内容的选择不够准确。有些企业厂务公开内容避开企业大事,对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反而不公开,公开的敏感问题又得不到妥善解决。
3、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多数职工存在单纯雇佣思想,只追求现实的经济利益,淡化了自身的维权意识。而企业老板则担心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是自找麻烦,职工的话语权大了,老板的权威就小了。
4、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体不明,工会一头热的现象依然存在。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结合省内外的成功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领导,确保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
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把它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建议市委把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纳入各级党委责任考核内容之一。从组织领导层面促进我市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
2、健全制度,确保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法规制度体系
《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对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结合当前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市纪委、组织、监察、国资委、人社、发改、工会等有关部门应联合制定有关政策文件,对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等做出明确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民主管理情况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对工会提出的劳动法律监察处理建议以及其他妨碍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侵犯职工民主权利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遵循“重大决策科学化、队伍建设民主化、经营管理程序化、重大事项公开化”的厂务公开原则,从制度上保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
3、拓宽渠道,确保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
目前,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制率低,严重制约着非公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民主权利的落实。因此,我们迫切需要提高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制率,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要督促指导其尽快建立,已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要指导其建立职代会制度,已建立职代会制度的需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职代会职权,以此来奠定企业民主管理的基础。要把建立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制度作为重点加以突破。要认真排查,将注册在我市范围内的所有企业(特别是外资、合资)都纳入到覆盖范围。
市政协常委 高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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