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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改革 促进公平 全力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620次     时间:2015年08月31日

近年来,通过市县两级的共同努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形成了市级统筹、县域推进的良好局面。但是由于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的客观存在,以及社会转型带来的许多新矛盾、新问题,全市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是南北县域的办学条件差距较大,县域内城乡学校之间的师资水平差距明显,农村义务教育整体比较薄弱,全市251个教学点办学条件整体差。

二是中小学标准化程度仍然较低,不少学校功能部室不齐,图书仪器设备不足,计算机老化、班班通多媒体短缺,食堂、餐厅和运动场不达标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三是城区教育资源不足,大班额、择校热等问题仍然突出,全市城区义务教育大校额学校24所(小学超过2000人,初中超过3000人),城区义务教育超小学校4所(小学低于100人,初中低于200人)。

四是教师学科结构不够合理,薄弱学科教师短缺,农村教师专业素质有待提高,部分村小学和教学点的音乐、美术等课程开设不齐或课时不足。

为此建议

一是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力求在办学经费保障水平上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间基本相近。特别是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投入体制机制,努力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二是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上的基本均衡。要落实好《榆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把计划在五年内投资的25.1亿元落实到位,力争在五年内使我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校校达标”,所有寄宿制学校都有餐厅、有浴室、有暖气,所有学校实现操场塑胶化。

三是要建立健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确保教师交流轮岗2015年不低于教师总数的8%,2016年达到10%,以后逐年增加,逐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是要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制订出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和均衡编班指导意见》,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坚决制止“择校生”、“条子生”,确保学龄儿童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确保公平分班,促进教育公平。

五是要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立德树人落实到位,精细化管理和高效课堂有特色、有亮点、有效果,培养造就一批又一批“四有”好教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三个一”工程,大力开展特色学校创建活动。积极创设城乡学校联盟发展平台,建立管理互通、教学一体、师资共建、学生互动的教育共同体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快速提升。

市政协委员 韩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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