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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1074次     时间:2015年08月31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机构机制改革,狠抓风险隐患排查,狠抓各类专项整治,狠抓宣传教育培训,狠抓监管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食品安全呈现良好发展态势,食品安全状况正在逐渐扭转。但是,由于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差、底子薄,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因此,在目前形势下,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在市场方面,由于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点多面广,许多小作坊、小摊点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流动性大,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淡薄,有知法犯法现象,各种违法行为和新科技手段层出不穷。

二是在监管方面,机构改革以来,食药监局需要承担原来工商、质监、食药三个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增加了,但是监管力量、执法力量却没有相应地增加。各县区划转过来的人很少,有的县区甚至是划编不转人。这就造成食药改革只是搭了个“空架子”,虽然合并为“一龙治水”,但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至少在短时间内是被弱化了。

三是各县区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所的人员到位缓慢、办公经费普遍不足、办公场所无着落、办公设施设备不全、检验检测力量十分薄弱和执法车辆严重不足等问题,极度的影响到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日常开展。

四是食品安全检测检验职能不能衔接。各县区都没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市局正在筹建的食品检测检验中心,总体检测能力相对落后。已有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开展的监测项目较少,不能满足日常监督检测工作需要,送上级检测机构检测的费用较高,检验结果反馈滞后,影响执法效率。同时检验经费不足,现在抽检的样品要部门购买,抽检任务不断增加,划拨的经费严重不足。

五是食品制假售假现象屡禁不止。我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多数规模较小,部分企业生产卫生环境较差,生产加工设备简陋,且以手工操作居多。有的企业不重视质量管理,甚至没有产品执行标准,存在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安全的理化卫生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等突出问题。有的企业主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利益,不重视质量安全,在环境条件改善方面资金投入较少,躲避或拒绝监督抽检的现象时有发生。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是要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和乡镇基层所建设,加快市县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尽快配齐配强乡镇所监管工作人员,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执法力量,落实基层监管责任,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

二是要加大食品案件的查处。全面推行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大对地下食品加工黑窝点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的处置力度,对无证经营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触犯刑律造成危害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力争在2015年正式运行。按照省市分片划区的要求,督促榆阳、神木、靖边、定边、绥德等县区组建县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同时加快其它县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筹备建设进度,购置和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以达到能现场快速检测食品的有害成分和农药残留量、违规使用的各种添加剂,确保为食品安全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四是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培训。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加大对食品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监管人员的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应食品安全监管新形势。同时,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有效媒介,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参与食品监督的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强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药品企业诚信承诺、自查自纠、警示约谈、举报奖励、重大事项报告监控、违规失信企业的法律法规教育和“红黑名单”制度,按诚信等级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同时,依法对假冒、侵权行政案件实行信息公开,让恶意造假制劣特别是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让守法经营者路路畅通、受到褒奖。严格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健全投诉举报体系,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积极性。

市政协委员 王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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