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榆林兰炭产业发展的建议
兰炭产业是榆林土生土长的一项地方草根产业,曾经为榆林的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过很大贡献,近两年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兰炭产业发展面临重重困难,可以说是四面楚歌,资金周转困难,环保验收困难,技术改造困难,市场销售困难,如何才能走出困境,实现凤凰涅槃,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打好政策牌,规划先行上下联动。一方面强化产业顶层设计以上促下,制定新的全市兰炭产业及涉兰项目产业政策。另一方面,推动相关标准修订,加快行业准入步伐。组织专门力量,启动兰炭行业准入研究工作,争取工信部出台兰炭行业准入专门标准,争取兰炭型煤列入国家清洁燃料目录;做好技术咨询和服务,衔接省级部门做好企业的环保、安全、排水等方面验收工作,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尽快完成行业准入,促使达不到准入要求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或联合重组等方式寻找发展出路;启动榆林兰炭省级标准或企业联盟标准制定,积极推进《兰炭产品技术条件》修订,研究制定榆林兰炭行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争取话语权。
第二,打好升级牌,瞄准市场终端产品。产业发展的困难时期,正是蓄势升级的良好时期。以往榆林兰炭产业生产的兰炭、煤焦油、金属镁等都属于中间产品,而没有终端产品输出,容易受制于市场。因此,榆林兰炭延伸产业链再不能走弯路了,一定要瞄准市场,精准投资,建立科学的产品市场指标体系,根据其特点,研发市场,细分市场,让市场来决定生产,然后做精做优转化项目,推进兰炭产品分类使用。应全面确立“用煤先取油”的理念,提升煤焦油和干馏煤气利用水平。下一步,兰炭的中游产品煤焦油的深加工、金属镁的深加工都要向下游特种化学品终端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要抓住煤炭供给比较宽松、要素价格相对价低的有利条件,为兰炭深度转化、发展下游深加工和精细化工产业提供项目支撑,确保在新一轮能源竞争中占据优势。
第三,打好清洁牌,主动出击拓展市场。一直以来,我们将兰炭作为高耗能产品的还原剂使用,主要用于硅铁、电石等行业,销售范围较窄。事实上,兰炭是原煤干馏后形成的清洁燃料,固定碳高,发热量大,含硫低,完全可以作为无烟煤来使用。在当前雾霾频发、环保形势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利用兰炭取暖比无烟煤更清洁环保。一是全力拓展民用燃料市场。建议榆林市范围内甚至陕西省范围内在冬季燃煤补贴时,优先推广使用兰炭型煤替代无烟煤,以支持地方兰炭产业发展。二是全力进入钢铁领域市场。支持神木县、榆横工业区尽快开展工业化实验,力争明年兰炭能够实质性进入钢铁冶炼领域。三是推动新兴市场拓展。组织行业协会、重点企业主动出击,支持产学研结合,以电厂掺烧、吸附剂和气化原料为重点,尽快在工业化试验上取得突破。加快建设兰炭物流体系,适当增加铁路运量。推进产销衔接,逐步建立兰炭电子交易市场,全面建设现代营销模式。
第四,打好技术牌,突破发展瓶颈制约。一是大力支持技术创新。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扶持企业研究开发清洁生产新工艺、新设备,推进粉煤干馏、煤气脱硫、尾气脱氮、氨水处理、荒煤气回收自用的技术攻关,大力支持兰炭中试,提高煤干馏技术的集成和污染治理水平。探索组建混合所有制的科技研发中心,鼓励省、市、县和民营资本共同参与,建立科技研发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二是改造升级现有炉型。将现有内热式直立炉改造列入全市重点科技推广专项,集中科技、工信、环保等专项扶持资金,全面加快现有内热式直立炉技术升级,进一步提高焦炉煤气质量和煤焦油回收率。同时,密切跟踪国内外正在研发的大型煤炭热解装置,结合我市煤炭资源的特点,适时引进成熟可靠的大型煤炭热解示范装置,并对实施技改、示范的企业优先进行扶持,推动大型煤炭热解多联产项目率先落地榆林,占领国内中低温热解产业制高点。三是强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涉兰炭县区在监管层面应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所有兰炭生产企业装置必须同步建设防风抑尘网、粉煤粉焦封闭堆存等粉尘防治和剩余氨水处理、煤气脱硫等“三废”处理设施。凡是对大兰炭提出的环保要求,涉兰炭项目同步执行。加快推进建成项目环保验收。密切跟踪、适时引进和推广兰炭废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全面解决兰炭废水处理难题。
第五,打好置换牌,化解行业过剩产能。一是严格控制兰炭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对兰炭行业按照“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原则,市、县新增产能项目一律停办审批手续,确保兰炭产能总量只减不增。二是逐步淘汰落后产能。采取环保倒逼机制,对已建成运行的兰炭企业要求其限期完善环保设施,不能按期完成的,停产整改,对已批未建的涉及兰炭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对未准入的兰炭企业,单炉产能7.5万吨以下的兰炭生产装置,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逐步淘汰。三是招商引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进国内外500强企业在我市建设大型煤化工项目,充分发挥其技术和管理创新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整合融资我市闲散的民间资本,注入兰炭企业升级改造,与引进企业共同组成混合所有制经济,致力于发展高端煤化工产业,消化吸收兰炭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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