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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年龄不应“一刀切”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642次     时间:2014年08月26日

针对“未满6周岁不能入学”的现象,社会各界争议不断。如果说不足龄儿童进入小学就读,会占用足龄儿童的就读机会和教育资源的话,那么,对于足龄儿童入学率低,或是招收不到足够的足龄儿童入学的学校来说,只要不足龄儿童的家长愿意、儿童的智力和接受能力能适应,教育部门和学校就不应该禁止其入学。况且义务教育法中,并未有“严禁未足龄儿童入小学”的条文。不少家长认为,孩子就差几个月甚至几天的时间就满6岁,却因为政策设定的年龄门槛,不得不重新回幼儿园复读,不仅耽误孩子上学的时间,而且挫伤孩子的积极性。

对于小学一年级新生,满6周岁的孩子与差几天或几个月的孩子相比,在智商与学习能力上并无明显差异。况且,现在很多孩子在幼儿园里也接受了学前教育,学到一定知识,再加上良好的家庭教育,孩子完全具备入学条件。

这样的硬性规定,极易引发“9月1日生育”现象。8月31日前扎堆剖腹产,通过剖腹产等方式人为提前生孩子,更有甚者,不少家长被迫托关系走后门,想方设法修改孩子户籍和出生日期,从而诱发腐败。

因此建议:

1、教育部门应将接受义务教育的基准年龄与小学入学年龄区分开来,对小学入学年龄规定5岁至7岁的弹性幅度,由家长根据情况自由选择入学。
2、儿童上学能力是可测量的,可根据本地孩子的情况以及文化教育状况,创建入学年龄评估机制,由医学专家和教育专家对学龄儿童做一个成熟度的评估,然后来决定5岁至7岁的孩子何时上学。

3、在小学入学年龄的处理上,总体上应该让女孩子更早一些入学,而男孩子可以适当推迟一些入学,从而使他们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都能够获得动态上的平衡。
4、当一些学校没有足够的学位满足需求时,可以在先保证已满6周岁孩子入学的前提下,按照年龄由大到小的顺序,择大招收满5岁不满6岁的报名的孩子,而不是将多余的学位用于招收议价生和住读生。
在每年适龄儿童数量恒定的情况下,规定弹性幅度的入学年龄,并不会增加教育的总体负担,还杜绝了很多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存在,也堵塞了学校乱收费的一个重要借口。                                

榆林市政协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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