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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液化气钢瓶管理的建议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582次     时间:2014年08月26日

我市部分摊贩、郊区居民生活用气、工业生产用气,主要还是用钢瓶灌装液化气。目前,钢瓶灌装大部分是私人经营的代灌装点集中收集,灌装分送。不少液化气灌装点也是私人经营,受利益驱动,对灌装的钢瓶没有严格审验,致使没有按规定按时送检的钢瓶和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依然在大量使用,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为此建议:

1、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对私人代灌点和私人经营的液化气灌装站进行资质审查,对岗位从业人员集中进行安全培训,对液化气钢瓶的使用进行强制审查,到期没有年检的、超期使用的钢瓶,代灌点不得送灌,灌装点不得灌装。并建立更为严厉的惩罚制度,堵塞漏洞。

2、对私人代灌点的设置,要达到安全要求。比如,在居民集中居住的区域、学校附近以及加油站附近等,不允许设置私人液化气钢瓶收集点和代灌点。不允许长时间大量集中已经灌装的钢瓶液化气。制定出具体详细的规范要求和标准,并加强日常的检查。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举报线索实行奖励制度,使违规经营者无处藏身。

3、加强超期钢瓶的回收工作。当前,不少超期服役的钢瓶还在不少地方使用。一个重要原因是钢瓶回收环节缺乏便民的措施。建议,对废旧钢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点负责回收,并实行有奖回收的办法,加大废旧钢瓶回收利用。                                榆林市政协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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