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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210国道榆林段的郭家伙场、鱼河等收费站的建议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860次     时间:2007年03月20日
  210国道榆林段是新建二级公路,在1998年建成开通时,收费部门公示的收费期限是1998年至2003年,共5年时间。这条公路修建投资了多少,5年中收了多少?公路收费部门应向社会公示收费情况。但在没有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以种种理由,报批延期收费18年,至2023年止。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当地区域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榆林投资环境的改善。
  建议:
  1、210国道收费处从成立至今,所有收费情况应进行审计和公示,还社会各界和老百姓知情权。
  2、应严格执行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以及由收费偿还了贷款的或收费到期的应撤销关闭收费站的有关规定,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取信于民。(编辑:常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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