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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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657次
时间:2007年03月20日
近日,市政协法制委围绕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召开了专题知情问政会。委员们在实地视察、听取情况通报和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我市社会保障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1、如实反映失业率。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使困难群众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社会保障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这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进步,更与全体社会成员休戚相关。各级政府在解决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同时,要如实反映失业率,寻求解决办法,确保社会稳定。
2、下岗就业人员领办小企业,政府应减免企业税(地方所得税)。要切实把“让更多的人享有保障”作为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优先目标,特别是随着我市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应积极调整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使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努力增进全民的福祉。如对下岗就业人员领办的小企业应考虑出台相关政策,减免地方所得税。
3、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金融和商业保险机构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切实解决城镇困难居民看病难问题;对于已改制企业职工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可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并解决。应积极向中、省申请扩大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4、用足养老保险金。尽快启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并逐步使之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有机衔接,便于人才在不同用人单位之间合理流动。
5、要加强劳动技能型人才的培训,同时也要瞄准市场,大力培养商务型的技能人才。(编辑:常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