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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能源化工基地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的建议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523次     时间:2014年06月13日

  针对我市能源化工基地当前供水体制、供水规划、水资源调配、水价及水利工程项目融资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打破县区界线,实行全市能源化工基地和中心城区水资源统一规划、调配。参照鄂尔多斯和巴彦淖尔市模式,由市水务局代表市政府对全市范围内的涉水行政事务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

  2、本着“一龙治水”的原则,由市水务局和市水务集团联合制定《榆林市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园区项目)水资源配置方案》和《榆林市能源化工基地水资源管理办法》,对全市能源化工基地水资源进行统一配置、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3、对榆林市中心城区供水与城区周边榆横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南新区、芹河新区、空港生态区、东沙新区以及麻黄梁工业园区“七大园区”水资源和供水管网统一配置规划,并由市水务局和市水务集团共同制定《榆林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工业园区水资源配置规划方案》。同时,将城区周边煤矿疏干水、城区及周边工业园区污水回用统一纳入配置规划中。对榆阳区和工业园区在城区周边已建成的水资源工程项目,市水务集团可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采取并购或股份合作的方式将产权划归统一经营管理,城区自来水公司可合并统一经营管理,或由市水务集团统一提供用水指标,核定水价,进行独立运营。

  4、统筹市县区供水利益关系。按照大水利的要求,同时兼顾各县区利益、互利多赢,搭建市水务集团与各县区水务公司的母子经营体系。为了确保政府对水资源的绝对控制权和调配权,建议将各县区水务公司纳为市水务集团的子公司,县区水务公司中,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股权不得少于51%,注册资本根据合作项目投资规模的大小确定。

  5、制定全市合理、统一的供水价格标准,尽快改变目前能源化工基地一区一价、一库一价的水价经营状况,制定出台《全市能源化工基地供水价格标准》。政府物价等相关部门应在原水供水价格上予以政策倾斜,以提升水务经营能力。

                                         (市政协委员   高忠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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