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精神病患者管理的几点建议
第13期 (总第847期)
政协榆林市委员会研究室 2014年4月29日
加强精神病患者管理的几点建议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残疾人占人口的6.34%,其中精神残疾614万人占7.40%;我国精神病发生率上世纪70年代为5.4‰,90年代上升到15.56‰,各类精神疾病超过1亿,重症精神病超过1600万。意味着每13个人中有1个是精神障碍;不到100人有1个是重性精神病患者。令人担忧的是不足20%的重症精神病患者能够接受系统有效治疗。统计显示精神病患者的肇事率为10%,央视新闻调查精神病人暴力事件每年造成的严重肇事案件超过万起。法律人士对精神病人的刑事犯罪进行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1.85人,最多的杀死7人。已超过刑事犯罪导致的行凶杀人数量,成为无辜不确定人群致死致伤致残的“第一杀手”。对接受刑事被告精神鉴定案1515例中,患有重性精神病占82%。而这些人所实施的社会危害行为,以侵犯人身、侵犯财产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为主占94.1%。而如果精神分裂症发生人身伤害事件的可能性在50%以上,这一数字实在令人不寒而栗。作案以蓄谋、冲动为主占81.9%,其余依次为随机作案和无目的作案。其主要特点为行为突发冲动性、危害后果严重性、侵害目标随意性、危害行为重复性、受害者权益无保障。许多已经具有暴力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因家境贫寒或无力监护处于“自由状态”。 结果出现患者家庭不堪重负、部分流落街头、居民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扰乱社会治安的事件频现、其四处流浪给城市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他们对社会有严重的危害性且难以预见。如果精神健康问题未能引起政府重视,不仅给家庭带来痛苦,给治安带来隐患,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于这个特殊人群的管理。
一是加大精神病卫生知识宣传,营造社会关心、关爱精神患者的良好氛围。组织专业人员应经常下社区讲课,普及精神病防治知识。通过大众化信息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群众性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精神卫生知识的知晓率,倡导心理健康生活方式,消除偏见和歧视,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营造有利于精神疾病防控的良好氛围。
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救助基金,为民办实事,提高医保、新农合报付比例,佳县政府的经验值得推广。从政策上、经济上提高家庭监护能力,让精神病人“有人管”“有钱治”。实施“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等公益举措。
三是加强“国家重性精神病管理网络”建设与监督,落实医疗机构精神病报告制度,提高入网率,及时开展普查、随访,全面了解和掌握患者基本情况。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虽已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但基层乡镇和社区对辖区内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水平较低,应加强管理。
四是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充分利用精神卫生资源,实现优化配置,提高运行效率。目前精神病医疗机构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对精神病防治工作的需要,我国精神科医师平均1.27-1.47/10万,而我市精神科医师寥寥无几,差距过大。希望有关部门对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行政策倾斜,尽快按机构规模编制核定人数,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吸引力度,构建专业骨干队伍,提升服务水平。要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改善精神卫生工作医护人员的待遇,壮大精神卫生队伍,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五是以社区为单位,设立精神病康复机构,如工疗站、日托康复站等,为精神病人提供康复、培训和就业机会,助其重返社会。建议扩建市福利院,以解决精神病入住难的问题,同时也解决寄养问题。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开设精神卫生工疗站、托养院,可适当招募一些有爱心、能体贴、爱护、理解病人的退休人士与社会志愿者,每月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加强护理力量。
六是建议尽快出台具体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办法。应当完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救助扶助及经费保障机制,将精神病人治疗费用纳入政府财政,确保有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都能得到及时收治。有足够的经费,医院才能做到低收费或免费收治精神病患者,并使监管真正落到实处。
(市政协委员 刘靖宇)
报:省政协研究室
抄送:胡志强书记、陆治原市长、刘汉利主席、高中印常务副市长,马秀岚副市长,市政协各位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副秘书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各办事机构 ,研究室副主任 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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