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提高幸福榆林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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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503次
时间:2013年06月27日
推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提高幸福榆林指数
近年来,榆林市教育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教育不均衡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二是义务教育城乡差别较大。三是高中教育校际间差别明显。四是职业高中教育活力不足。五是特殊教育入学率不高。
为此,建议:
1、加大投入,保障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市县(区)政府可以考虑在办好原有示范园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幼儿园。保证农村每一个乡镇有一所适当规模的幼儿园,满足当地群众孩子入园的需要。
2、继续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工程,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全市应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自成体系,资源共享”的思路,合理调整布局,优化资源整合,有效使用教育经费,大力改善永久性学校的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3、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可以考虑实行资金倾斜,努力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力争使弱校的办学硬件设施尽快地赶上强校。二是加强薄弱学校领导力量配备,选调一批强有力的人到弱校任职,增强现有学校活力。三是可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制度。
4、规范办学行为,营造教育公平发展的环境。全市要规范招生行为,城乡中小学招生可全部实行就近入学,严禁跨县(区)、乡镇招生,严禁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书面考试。县(区)招生应严格审查户口,禁止同城借读和与招生有关的捐赠行为,为城区学校输送相对均等的学生。高中招生要逐步扩大名校对农村学校的定向生分配名额。学校内部实行师资均衡搭配,严禁开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保证每一个学生都有受公平教育的机会。
5、开展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活动,保障教育公平。对这部分学生全市上下应形成共识,经常开展一些关爱活动,用制度保证这部分学生有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