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重视中低产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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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468次
时间:2012年04月13日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重视中低产田改造
“十一五”以来,随着“三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10年底,我市已建成各类水库87座,建成自流灌溉渠道815条(国营灌渠28条)、抽水泵站2382处、机电井2.53万眼。尽管我市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和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水利设施建设依然较为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控制性水源工程少,调蓄能力相对较差。全市年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12.75亿立方米,还远远不能满足我市工农业、综合生活用水、生态环境治理需水总量。目前全市各类水库的总库容有9亿多立方米,但除去淤积泥沙后,能用于供水和防洪的库容只有3亿多立方米。二是现有水利设施标准低,老化失修,损毁严重。我市大多水利工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老化失修,病险问题突出,全市两万多座淤地坝80%以上带病运行,节水措施滞后,各渠道灌溉利用系数仅为0.6左右,浪费严重。三是基本农田总量不足,质量标准普遍偏低,水利化程度不高。我市现有基本农田651.37万亩,其中,水地170万亩,坝地59.1万亩,可灌溉面积低。为此,建议:
1、理清一条思路。在水利设施建设与中低产田改造中实行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主,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所有可利用资金进行有效整合,捆绑使用,加大改造步伐,大面积进行中低产田改造,确保改造效果和设施效益的最大化发挥,改造一块,成功一块。
2、做好两篇文章。一是做好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文章。要实现粮食稳产高产,并保证总产逐年递增,必须要有足够的高标准农田作为支撑和保障。在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用途不变、质量不降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基本农田建设,不断增加基本农田数量,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为确保我市粮食安全提供可靠保证。二是做好中低产田改造文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点是土地治理项目,土地治理的核心是中低产田改造。建议相关部门在工作中:第一,注重集中连片治理,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第二,加强对农民科学技术教育,对已改造的中低产田,实行科学管护。
3、加大三个力度。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水利、农综、农业及科技等部门通力合作,组织强有力的技术骨干,摸清全市现有基本农田的产出情况及水利设施基本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注重农户科技培训和项目后期管理。二是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进一步扩大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模,尽快组织专家考察,将我市北部风沙草滩区的榆阳、神木、横山、靖边、定边五县区列入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区,并切实加以扶持。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可以使农民更加了解农田水利建设及中低产田改造的优势,从而主动参与到工作中,提高相关部门工作效率和水平。
(民盟榆林市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