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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加快推进榆林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447次     时间:2007年05月24日

(市政协委员〓庞瑶)《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及人们的思想观念等等,都有了极大的变化,它给我国发展带来巨大活力,但也使我国发展不可避免的进入“矛盾凸显期”。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规则下,使得我们社会成员在机遇和挑战面前,强者胜、弱者汰。从而迅速产生了“弱势群体”。为使这弱势群体顺利度过“生存关”,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成了构建和谐榆林的重要任务。

一、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现状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先后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实现“两个确保”。1998年以来,市政府针对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突出困难,及时提出了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有效地保障了全市离退休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以实行社会化发放为突破口,基本做到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期发放无拖欠。两个确保的实现,缓解了我市国企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社会动荡,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二)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险基金收入持续增长。以子洲为例,截至2006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达到了2401人、9829人、14327人,三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总收入达到1746.67万元。

(三)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在不断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同时,积极调整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了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研究和探索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等工作,也在积极进展中。

二、我市社保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的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是和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较还十分落后,这就导致了我市现阶段的社保水平不高,社保项目也不全。社保体系建设还尚处在起步阶段,存在的问题很多,具体可概括为:

(一)社会保险项目单一,实施范围狭窄。我市现有的社保体系仍处于低级水平,主要以养老保险和城乡低保为主,其他社保项目尚未实施。以子洲为例,目前的社保体系主要是两大块,一块是以民政方面的社会救助为主体,勉强保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户的生存救助。子洲是国定贫困县,全县城乡贫困人口达六万余人,占到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但是参加城乡低保的只有14327人,只占到贫困人口的四分之一,加上政府临时性救助人口也不过3万余人,还有一半贫困人口得不到救助。另一块是以劳动社会保障方面的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一块只能在资产情况良好的企业实施,破产倒闭企业和民营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就无法保证实施,范围十分狭窄。

(二)社保基金收缴困难,资金来源严重不足。社保基金收缴十分困难,有很大部分企业都不同程度地拖欠社保资金。子洲县自2001年实行养老保险以来,由于国有企业效益不好,累计拖欠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达600余万元,直到06年国有企业实行全面改制,企业通过变卖资产才将所欠养老保险基金缴纳到位。低保基金也面临着资金不足的问题,按照政策,除了省市配套资金以外,县级财政必须每年拿出本级财政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一来实施城乡低保,但是子洲财政十分困难,低保配套资金一直无法跟上。这样,就使社保资金不足和企业改革不能顺利进行,影响我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三)法制不够健全,社会保障的强制性很弱。《劳动法》的颁布使社保的法制进程取得了很大进步,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但目前我们的社会保障专业法规制度太少,对企业,职工和社保主管部门缺乏相应的约束力,致使社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借挪用基金的现象比较严重。

(四)社保体制不顺,机制不够健全。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的社保管理政出多门,分头而治。且由于执行政策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社保监管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统一性得不到很好体现。

三、推进我市社保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当前,我市正在加快全国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经济正处于持续健康又好又快的发展期,综合财力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障也得到了广泛认同,因此对加快发展全市的社保事业,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各项社会保险项目建设,扩大保险覆盖范围。覆盖面的大小集中反应了一个地方的社会保障总体状况。我市农业人口众多,贫困范围很大,困此要扩大农村低保的范围,加大对特困户的救助。要加快在城乡实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步伐。解决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让更多的人享有更多更好的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办老年公寓,增设群众性文体娱乐场所。

(二)加强社保基金的收缴。基金是社会保障的经济基础,我们要依法强化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要加强社会保障宣传,鼓励用人单位积极缴纳职工各项社保资金,提高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的自觉性,做到应收尽收。调整市县各级财政的支出结构,加大市内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市财政每年新增财力1%用于社保,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的支出比例。

(三)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社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老钱”和“保命钱”,其管理和使用情况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也是近年来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所以,必须强化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首先,坚持管理和使用单位实行月月对帐,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使社保基金从征缴、管理和使用全面公开,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全面实施“阳光管理工程”。  其次,监察、财政、劳动保障、审计等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各社保机构要不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套用、冒领现象,严防挤占、挪用,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使社保基金真正起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社会的作用。此外,人大、政协应安排关于社保基金管理使用的专项视察、调研。

(四)加强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建设,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法律依据。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保意识。我市处于贫困基础上经济快速发展重要时期,社保体系尚处起步阶段,干部群众社保意识普遍淡漠,因此,必须大力宣传社保的重要性,使广大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社保体系建设有利于消除贫富差别,有利于消除城乡差别,有利于社会稳定,是事关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大事,树立人人出钱建设社保体系,人人享受社保福利的理念。如果各级政府能象抓重点项目一样重视抓社保体系建设,社会成员都能象去银行存款一样主动交纳社保基金,我们的社保体系建设一定会健康有序发展,改革开放成果一定能惠及弱势群体,构建和谐榆林的目标也一定能早日实现。(编辑:常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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