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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加强对房价过快上涨调控的建议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671次     时间:2007年07月30日

( 市政协常委 史贵禄)谁都知道,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四月以来,榆林房地产市场很热,房价增速很快。据了解,去年城内和西沙黄金地段的商品房千米销售价格约1200——1600元左右,到今年四月底,一下涨到3500—4500元左右;黄金地段的商业门面房涨到6万多,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广大居民的心理恐慌。

在房价过快增长的背后,既有受全国普遍房价上涨和“买涨不买落”的影响,也隐藏着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投融资渠道不畅,农村人口大量进入城市以及刚性成本增加等因素,同时,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引导不足,对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关心不够,对行业暴利和跟风购房、投机炒作、大款围积和虚假炒热等市场消费行为管理不力有关。特别是政府无限制的高地价挂牌拍卖,是导致榆林高房价的主要因素。比如,前不久,市上公开拍卖的三块土地,每亩地价高达300—400多万元。这样高的地价,必然带来高成本,最后都转嫁到购房者身上。所以,有不少人这样说:“榆林的高房价是政府高地价拍卖出来的,是政府一步步抬高的!”

俗话说:“房无小事”,安居才能乐业。住房是百姓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理应成为政府关心的大事。政府又是人民的政府,尽快控制住涨幅过快过高的房价是政府应尽之责。政府一定要高度关注房价,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落实分管领导和部门集中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上下全力协调配合,将住房价格的增长控制在一个多数居民能够买得起的幅度。

第一,加强土地管理,优化供应结构。房价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土地的问题。从目前看,决定房价的关键因素是土地成本。而土地又归国家所有,属政府所管。所以,能否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关键在地价,责任和希望在政府。如果政府不在土地供给方面有大的举措,开出新药方,那房价也就难以控制,即使户型面积降下来,单价也会上去,出现“小户型、高单价”。为此,建议政府统筹安排土地开发计划,通过“三改”优化供应结构,有效控制土地成本:一是改高地价挂牌拍卖为按类别档次供给。今后因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价格应按照高、中、低三个档次的不同比例定出不同价位,提供不同数量的面积。对高档、别墅类用地供给要从严限制,对中低档普通商品房用地,应从优考虑,控制在房地产土地供应总量的80%为宜,以稳定社会预期。二是改“价高者得”为“价优者获”,真正把土地供给与户型规模成本结合起来,推行房产竞地价、竞房价招标,即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并加以公示,在同等条件下,“中小户型”多者优先获得土地开发经营权,也可以实行“倒流水”、“倒逼成本”,先确定房屋预售价格,倒测出土地交易价格,再按项目规划条件,实行土地挂牌出让或招标出让,从根本上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三是改“暗箱操作”为市场化运作。政府应实施土地开发规划、土地供应项目、土地供应条件和土地供应办法“四公开”,实行阳光化操作,堵塞隐性支付通道,杜绝“人情地”、“指令地”、“后门地”,净化土地供应市场,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第二,采取特殊措施,加快经济实用房建设。榆林曾经是全国闻名的贫困地区,住房条件也是最差的,1980年以来,城镇人均居住面积仅为3.5平方米,一家三代挤在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内是很普遍的现象。在这种条件下生活过的人,对房子的渴望程度是可想而知的。如今,榆林发展了,群众手中的钱多起来了,居民强烈的购房欲望也随之不断上升,买套房子成了广大居民投资的首选。从调查看,由于房价涨幅过快,全市目前至少有60%的居民想买房而买不起房。商品房不应该是高收入阶层的消费品,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房地产业更应该把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纳入视野,让更多普通老百姓“居者有其屋”。据悉,即将出台的榆林城市新规划,城区范围将扩大20平方公里,建议政府在新扩大的区域内,分片划割出一部分土地,专用于修建经济实用房。假如由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建设用地,市房管部门牵头修建,每年能新增30万平方米、售价每平方米在千元左右的经济实用房,连续坚持3—5年,那低收入人群就完全可以通过按揭的形式买得起房,房地产的市场结构也会自然形成,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保持房价平稳,社会和谐。

第三,强化平房改造,体现土地资源价值。据估算,目前榆林城区规划范围内修建起的平房占地面积达10平方公里,这既是对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也有损于榆林城市的整体形象。就拿西沙来说,这么大的面积,已修起的大多是平房。如果政府能下决心对这些平房加以改造,变一层为多层,不要说能节约多少土地,能新增多少套好房子,能建造多少个商业门面,能在改造建设中给国家上缴多少税费,能在沿街两侧商贸楼新增多少个就业岗位,而且对提高榆林知名度,扩大全市对外开放,加快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也有重要作用。通过平房改造,道路宽了,街道齐了,市容面貌变了,就会吸引来更多的投资者,就会有更多的农民进城安心创业。所以说,加快实施平房改造意义深远,作用重大,居民所盼,历史所赋。为此,建议政府把平房改造作为工程项目来抓,尽快成立副处级拆迁安置工程处,把平房改造纳入政府统一领导之下,保证拆迁、清理和工程建设的按期顺利进行;组建由公务人员、专家学者和居民代表参加的平房建设规划小组,尽快确定平房改造的实施方案和分期、分段、分步骤建设细则;广开思路,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给政策、划地段、定面积,放手让民营企业参与改造建设,走出一条不用政府投资开展城市平房改造建设的新路子;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将改造平房的决策和计划告诉人民群众,让居民知道为什么要改造,改造成什么样子,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形成参与、支持平房改造建设的合力。

第四,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理性发展。房地产市场不是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政府应对房价上涨实行强有力的市场监控。目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9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提出了8项调控措施,这无疑是一件好事。但其政策力度仍不够,需要地方政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方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建议政府实施“三征”:一是对超大面积住房者,征收累进物业税,使他们感到超占房不合算,从而自觉不买或少买大户型房;二是对投资不准备自住的空关房开征不动产闲置税,并不予办理房产证;三是对投机性购房者征收高比例的“个人交易所得税”,加大炒房代价,抑制投机行为。这样就能有效消除房地产领域的不健康因素,引导房地产理性发展。(编辑:常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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