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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310号提案答复的函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2677次     时间:2016年12月23日

丁海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办幼儿园体制的建议》(第310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在提案中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今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挂镀重视下,启动实施了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幼儿园总数由2010年的363所增加到目前的1026所(公办园由2010年的58所增加到目前的412所),在园幼儿由2010年的7.9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6.62万人(公办园就读幼儿由2010年的3.2万人增加到目前的6.15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2%,同比2010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基本实现了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市学前教育还存在公办幼儿园资源总量不足、部分民办园存在办园条件差、教师专业水平低等问题。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扩大公办幼儿园覆盖率。抓好公办园建设项目。完成好全市二期计划中97个幼儿园建设任务,使这些幼儿园尽快建成投用,解决城区公办园不足问题,逐步扩大公办园的覆盖率。到2016年底,力争使全市公办园数量达到幼儿园总数的50%,公办园在园幼儿数量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二是做好农村公办园机构单设和解决幼儿园教师编制短缺工作。今后,我们将协调省市编办、人社等部门,将进一步做好农村中小学附设幼儿园分离工作,着力扩大公办幼儿园的覆盖面,做到园舍独立、法人独立、财务独立、管理独立“四独立”。按照《陕西省幼儿园编制标准(暂行)》(陕编办发[2011]195号)规定,逐步解决幼儿园教师编制短缺问题。三是加强幼儿、园管理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按照《幼儿园常规管理基本要求》、《榆林市幼儿园分类评估管理办法》等,加强幼儿园管理,督促幼儿园坚持依法治教和科学保教,全面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成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组建发展共同体,引导幼儿园广泛开展区域活动,强化幼儿园316评估和民办园年检工作,扭转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不断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榆林市教育局 

 

2016年9月27日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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