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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督办市编办、教育局等26部门单位提案办理工作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1808次     时间:2016年10月26日

本网讯 (通讯员  贺亚峰)提案是政协的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期间和会后,共收到提案604件,经审查立案569件,占提案总数的94.2%,其中委员提案473件, 占立案总数的83.1% ;党派、团体、各专委会提案96件,占立案总数的16.9% 。不予立案转来信的35件,占提案总数的5.8%。这些提案分别交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的68个市直部门单位和5个县区人民政府以及4个中省驻榆单位具体承办、21个部门参考。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从10月10日起至10月21日,在市政协副主席高岖同志的领导下,组织市政协提案委、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相关人员以及部分政协委员,组成两路督办检查组,分别由市政协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马锦毅和刘培禄副秘书长带队,就市编办、教育局等26个部门单位承办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的428件提案进行了集中督办检查,督查组采取查阅档案台账与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截止10月21日,26个部门单位承办的428件提案已办复289件,其余提案各项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凡办复的提案,走访委员率、《征求意见稿》回执率、按时办复率、答复规范率、委员满意率均达100%。

通过督办检查,委员们一致认为,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各有关承办部门单位总体呈现出: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答复规范、委员满意的局面,提案办理工作实现了由过去的“闭门办理向开门办案”的转变。同时,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委员们提出了28条很有见解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办理工作和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市政协要求各承办部门单位,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榆林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通知》(榆办字〔2012〕144号)和《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榆办发〔2013〕10号)文件精神,要把政协委员提案当作市政协的建议来认真对待。二是要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协商,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三是要注重提案办理的时效性,加快提案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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